2010年3月,《肝移植》(Liver Transpl,2010,16:262)雜誌發表了一篇特稿,就美國肝移植治療肝細胞癌的器官分配會議的討論內容進行了報道。此次國際大會彙聚了肝移植外科、內科、放射科、腫瘤科等多個學科的專家,就肝癌的病理報告、影像學檢查、“米蘭標準”的擴展、局部治療的作用、移植前的降期治療、器官分配係統評分等問題展開討論並達成了相關共識。
自2002年2月以來,美國器官分配係統采用了終末期肝病模型(MELD)評分來體現肝病的嚴重程度,在此基礎上,肝細胞癌患者有額外加分,並據此來分配供肝。但在此次會議中,專家組首次將MELD評分、甲胎蛋白(AFP)、腫瘤大小及腫瘤的生長速度等因素一並納入到肝細胞癌患者的加分規則中。
例如,隻有T2期的肝癌患者才有額外加分,而T1期及超出“米蘭標準”的患者隻能列入觀察名單;
“米蘭標準”內的患者至少需觀察3個月才能得到額外加分;
MELD評分低於15分的患者,以15分為基準,3個月後才能計算肝癌的額外加分;MELD評分為15分以上者也需3個月後才能額外加分;
除此之外,還規定AFP<500 ng/ml的肝細胞癌患者才能加分,而AFP>500 ng/ml以上者不能獲得加分。
由此可見,在尋找供肝的最佳分配原則時,已逐漸考慮到腫瘤的生物學行為。在器官嚴重短缺的現實麵前,希望能篩選出能真正從肝移植中最大獲益的肝癌患者。
製定肝癌肝移植中供肝分配規則的目的,是希望保證肝癌受者及非肝癌受者在等待過程中有同等的“退出率”,移植後的療效應相似。隻有遵循這一基本原則,才能保證供體的最合理分配。[01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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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末期肝病模型(MELD)
MELD是近年來建立的評估晚期肝病患者病情的方法。MELD評分根據肌酐水平、膽紅素水平和國際標準化比值(INR)來計算,具體公式為:
R=0.378 Ln[膽紅素(mg/dl)]+1.12 Ln(INR)+0.95 Ln[肌酐(mg/dl)]+0.64(病因:膽汁性或酒精性為0,其他為1)。
為了計算方便,2001年,卡馬什(Kamath)等將公式改良為 R=3.8 Ln[膽紅素(mg/dl)]+11.2 Ln(INR)+9.6 Ln [肌酐(mg/dl)]+6.4(病因:膽汁性或酒精性為0,其他為1)。
MELD評分值越高,說明患者病情越嚴重,風險越大,生存率越低。
肝移植的患者選擇標準
米蘭標準 傳統的肝細胞癌的肝移植標準是:單發腫瘤直徑≤5 cm,或多發腫瘤不超過3個且最大直徑≤3 cm。符合這一標準的早期肝癌患者接受肝移植的療效較為肯定。該標準僅須考慮腫瘤的大小和數量,便於臨床操作,但由於其過於嚴格,使一部分可能治愈的患者被排除在外。
UCSF標準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大學(UCSF)的肝細胞癌的肝移植標準為:單發腫瘤直徑≤6.5 cm,或多發腫瘤不超過3個且最大直徑≤4.5 cm且腫瘤直徑之和≤8 cm。該擴展標準對“米蘭標準”關於腫瘤大小的限製進行了適度的擴展。
(方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