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有關政策法規中明確規定: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種特殊類型,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品治療任何疾病,也不準宣傳其治療作用。因此,保健食品不能治療癌症,也不能治療任何疾病。保健食品可以調節某些生理功能,改善生理狀態,但不能糾正病理狀態和治療任何疾病。有些保健食品可用於某些病人(包括癌症病人),起到一定的“扶正作用”(輔助作用),提高生存質量,改善營養狀態,但無抗癌作用,不能殺滅癌細胞,不能替代抗癌藥,不應誇大其作用。
有些科普宣傳某些食品有防病治病作用,這應正確解釋,不可誤導群眾。例如,芹菜中的芹菜堿有降血壓作用,金針菇中的香菇多糖有抗癌作用,苦瓜中含有降血糖成分,葡萄及葡萄酒中的花青素有抗氧化作用等,這些食品除含有營養物質外,可能還含有某些活性物質,具有某些藥理作用。但是這些藥理作用有明確的“量效關係”,食入量必須達到“有效量”,才能發揮藥理作用或“防病治病”作用。
例如,長期食用芹菜,且每日達到幾十斤,才能達到有效量發揮降血壓作用,金針菇、苦瓜、葡萄及葡萄酒等食品,也必須長期食用,且每日達幾十斤,才能達到“有效量”,發揮一定的藥理作用。事實上,這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科普宣傳必須實事求是,講清道理,不可誇大宣傳。
我們提倡多吃青菜、水果、粗糧,特別是某些含有特殊成分的食品,有利於提高健康水平,也有利於促進某些病人的康複。但在宣傳時要注意科學性,有理、有節、有度。
同時應該注意劃清幾個界限:中醫和江湖騙子不應混為一談;中藥與假冒偽劣藥品不應混為一談;食品、保健食品與藥品這三者有嚴格區別,不應混為一談;食品的營養與藥品的治療作用不應混為一談;特別是偽科學與中醫藥不應混為一談,反對偽科學不應變成反對中醫藥。
(作者李連達為中國工程院院士,曾任衛生部保健食品審評委員會主席,李貽奎為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