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解放軍第463醫院醫務處研究人員發表論文,旨在探討靜脈藥物配置中心PIVAS審方藥師幹預的效果。研究指出,審方藥師在規範中藥注射劑溶媒的選擇中起到積極的作用,有助於提高合理用藥水平。該文發表在2016年第03期《解放軍醫院管理雜誌》上。
收集PIVAS審方藥師幹預前後中藥注射劑的醫囑,以藥物說明書的用法用量為標準,並進行回顧性比較與分析。
幹預前,中藥注射劑溶媒選擇不適宜362例次,溶媒用量不適宜183例次;幹預後,中藥注射劑溶媒選擇不適宜下降至50例次,溶媒用量不適宜下降至36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