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疲勞診斷:重視排除抑鬱

作者:北京大學第六醫院 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 張衛華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2-02-23

  無明確醫學原因的疲勞、疼痛等主訴在臨床實踐中相當常見,對這類症狀做出醫學判斷和適當處理常常讓醫生感到挑戰,其中醫生始終不應忽視對抑鬱相關問題的評估並做出初步判斷,這對減少這類症狀的慢性化風險、提高患者生命質量、降低其他疾病的發病風險均有重要意義。

  疲勞分類和評估

  疲勞分類 疲勞(fatigue)作為臨床上最常見的症狀之一,大致可以分為3種類型:① 生理疲勞是在過量的軀體和精神活動後出現,通過休息能夠緩解;② 繼發性疲勞,是因明確診斷的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等軀體疾病和抑鬱等精神障礙疾病導致的疲勞;③持續6個月及以上的慢性疲勞,但由於至今尚未找到足以解釋疲勞的明確原因,故屬於難以做出醫學解釋的症狀,這種情況在以疲勞為主訴的患者中占1/3以上。

  評判疲勞的3個層麵 盡管疲勞在生活和臨床中很常見,但至今還沒有一個被廣泛認可的明確定義。目前臨床上可從軀體、認知和情緒3個層麵對疲勞症狀進行評估和判斷。軀體層麵的常見表現為活動減少、體力下降、勞累、身體承受力降低、完成軀體性任務感吃力、沉重感、緩慢遲滯感、非恢複性睡眠和嗜睡等;認知層麵的體驗為集中精力能力下降、注意力下降、心理承受力下降和思考緩慢;情緒層麵的表現為主動性或始動能力下降、熱情下降和挫敗感等。

  疲勞與抑鬱關係密切

  抑鬱易被忽視的鑒別診斷 抑鬱是指符合臨床抑鬱發作症狀學和嚴重程度標準的病理狀態,即情緒低落、愉快感和興趣缺乏或明顯下降,同時存在不同程度的思維能力、注意力、記憶力下降、自信心和自我評價下降等心理活動方麵的症狀,以及睡眠異常、疲乏勞累、疼痛、消化道症狀等豐富的軀體症狀,導致患者完成其他正常日常工作和生活活動能力明顯下降,給患者人和(或)家人造成苦惱。

  從抑鬱臨床表現和對個體功能的損害來看,抑鬱實際上應被看作一種“全身性”疾病。近年來,在非精神科臨床工作中對抑鬱的識別有所提高,但總體上的識別率仍偏低,其中能夠得到規範處理的患者比例更低,特別是以疲勞、疼痛、各種軀體不適為主訴的患者患有抑鬱,更易被忽視。

  疲勞與抑鬱或互為因果 疲勞與抑鬱的聯係非常密切和複雜,僅從上述關於疲勞和抑鬱的臨床描述,就可見二者存在相當程度的重疊。在許多腫瘤、多發性硬化等一些軀體疾病患者中,疲勞、疼痛和抑鬱常同時出現,也從另外角度提示二者關係密切。

  疲勞與抑鬱的關係為“雙向”性,即疲勞症狀可以是抑鬱發病的危險因素,有研究報告,對於存在難以解釋的疲勞症狀患者,在13年後的隨訪時出現新發抑鬱的風險大大高於無疲勞主訴的對照人群;而持續的疲勞也可以是抑鬱的結果,還可能與抗抑鬱劑治療有關。

  例如有研究報告,接受單一抗抑鬱劑治療的患者,僅25%~50%的患者能夠達到臨床治愈,在未達到治愈的患者中,最常見的難治性症狀就是疲勞。另一項研究報告,即使在氟西汀治療療效良好的患者中,仍有五分之一的患者持續存在某些殘留症狀,這些症狀中排首位的是失眠,第2種常見症狀就是疲勞。

  在疲勞和抑鬱的發病機製均不明確的情況下,綜合部分神經影像學研究發現,有學者指出,前額葉皮質和前扣帶皮質可能是參與疲勞和抑鬱發病的共同通路。另一方麵,也有學者提出軀體性疲勞和身體缺乏能量可能與調節運動功能的大腦區域有關。總之,就疲勞和抑鬱發病的大腦機製,現有數據提示二者可能存在一些共同通路,但多數情況下仍可區分,間接提示二者發病機製存在差異。醫生理解上述觀點,對針對疲勞和抑鬱的區別製定恰當治療方案有重要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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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慢性疲勞,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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