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私自離院後猝死,家屬怒告醫院,護士病區管理如何落實?

作者:護理管理 來源:護理管理 日期:23-06-05

案例

患者,男,65歲,某月15日11時9分,因“胸痛3天”辦理住院手續入住某醫院心內科。

診斷:1、冠心病、急性下壁心梗、心功能I級

2、原發性高血壓I級,極高危組

3、2型糖尿病

同日,在經過醫患談話後,醫護人員對患者下達了《病重告知書》。

19日下午15時50分,在經患者簽字同意後,完善術前準備後對患者實施了心髒冠脈造影和冠脈支架植入手術。

22日下午,患者在未辦理出院手續也未向被告醫護人員報告的情形下離開醫院回到家中住宿。

7月23日淩晨5時55分,患者因病情發生嚴重變化由家屬呼叫120急救中心急救,在被送往被告醫院後,經檢查患者心跳呼吸停止,雙瞳孔散大致邊緣固定,確定死亡。

後經鑒定,醫方對其住院期間外宿未行阻止,存在過錯。涉事醫院對患方的損失承擔30%的賠償責任,共計17萬元——來源:醫法迭影

點評

住院患者安全管理,是一件令各科室護理人員都頭痛而需警惕的事情。

這名放支架的患者私自離院,主要責任在患者自身,以致於患者後來發生猝死可謂是自食其果。但這個案例帶給我們的警示意義卻不容忽視。

護理缺陷分析:

1、巡視不到位

從22日下午到23日淩晨5時55分這段時間裏,才放支架三天的患者不在病房,值班護士巡視病房時,就沒發現嗎?

2、監護不到位

即使護士巡視沒發現病人離院,再不濟,為患者進行生命體征測量的時候,值班護士也會發現患者的缺位。

3、患者不在病房,應對不利

護士巡視、普測血壓等護理活動的時候,患者不在病房,我們沒有看到護士的應對措施,如護理記錄、報告、聯係、勸阻等相對應的處置。

護士發現患者不在病房,如何應對?

發現患者不在病房,立即尋找:如果護士在巡視病房或是給患者測量生命體征的時候,發現患者不在病房,就要立即尋找。如詢問同病室患者/家屬,查找患者留下的電話號碼,立即聯係患者。

勸阻患者返回病房:一定要有勸阻患者/家屬返回病房的具體措施,並留下應對舉措,如電話溝通、護理記錄、錄音等。

立即報告:護士把自己發現患者離院的情況,及時彙報給其主管醫生,讓其協助自己勸阻患者立即返回病房。並及時報告護士長、總值班,保衛科等相關人員和部門,協助並聽從領導安排,協力勸阻患者離院。

護士發現患者私自離院,如何更好的保護自己?

按時巡視:嚴格按照護理分級製度的規定時間,按時巡視病房,做好護患溝通,及時了解病房內患者動向,掌握患者的第一手臨床資料。

留下證據:巡視病房、測量生命體征時發現患者不在病房,要立即做出相應的反應,尤其是有安全隱患的術後、病區危重、精神狀態欠佳等護理安全管理高危患者,更要引起足夠重視。注意留下護理應對痕跡,如電話記錄、護理記錄,有書麵記錄,還要注意留下音頻等影像資料,以做好臨床應對。

立即上報:患者離院,尤其是病情較為危重的患者,屬於護理安全管理的重點病人,護士要立即上報,協力應對。

學會分擔:有的護理人員發現患者不在病房,會出現麻木和漠視的情況,這是不對的。上述案例,就是一個深刻的教訓。不出事沒事,一旦出事,當班護士難辭其咎,渾身是嘴也說不清。所以要有安全意識,並把應對工作做到位。

護理管理上,如何麵對患者的私自離院?

1、教育護士做好安全告知:新入院病人的安全告知和健康教育,貫穿在患者住院全過程。對於想離開病房的,要讓患者及家屬知道,要經過醫生的評估,並簽署《患者外出安全告知書》。教導科室護士要抓住機會,滲透患者安全管理理念和應對措施。

2、做好安全案例分享:在護士會上,將此案例作為護理安全案例作為分享,教導科室護士引以為戒,為大家敲響警鍾。

3、教會護士如何保護自己:需要指出的是,護理管理者要教會臨床護士,發現患者私自離院,如何留下證據,如何應對?即為保障患者安全,更為護理安全。

關鍵字:胸痛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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