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預計,每年有1500萬人因哮喘失去勞動能力,85%的患者不知道預防性治療是哮喘防治的關鍵,僅有不到5%的哮喘患者接受過規範治療。近日,醫學論壇網特邀首都兒科研究所陳育智教授做客《專家訪談錄》,探討如何製定哮喘的規範化治療方案。
為了便於規範化治療和管理哮喘,我們常常根據哮喘患兒臨床表現和肺功能將其分期。一般而言將哮喘全過程分為急性發作期、慢性持續期及臨床緩解期。治療時則要評估患兒的病情嚴重程度,選擇不同的治療方式以及藥物的劑量。當患者處於輕度的間歇性發作期時,如果感覺患者處於早期,可以選擇使用白三烯調節劑進行抗炎治療,之後可以選用低劑量的吸入激素等。當患者處於中、重度以上時,對於4-5歲的孩子,如果能夠使用吸入技術,建議應用聯合製劑,但是治療為逐漸降級的階梯型治療,在症狀得到控製至少3個月時,在保持治療效果良好的前提下逐漸減藥,直至確定維持哮喘控製的最小劑量。但減藥要遵醫囑,患兒家長不能擅自停藥、減藥。對於重度持續期的患者,如果哮喘沒有得到控製,要首先檢查患兒的吸藥技術、遵循用藥方案的情況等,決定是否升級治療或者采用其他的治療方法。
總結而言,在哮喘的治療過程中,要遵循:
1、堅持長期、持續、規範、個體化治療原則。
2、發作期快速緩解症狀:平喘抗炎。
3、緩解期防止症狀加重或反複:抗炎(非抗感染治療)、降低氣道高反應性、防止氣道重塑、避免觸發因素、做好自我管理。
4、在各級治療中,每1~3個月審核一次治療方案,一旦症狀得到控製應鞏固至少3個月,然後降級治療,直至確定維持哮喘控製的最小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