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各地及時抓住春節“大隔離、大消毒”最佳窗口期,有效發揮城鄉社區組織在疫情防控中的積極作用,遏製疫情播散和蔓延。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動員城鄉社區組織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民發〔2020〕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各城鄉社區組織要認真學習掌握疫情防控重大政策、重要信息和重點知識,切實增強政策意識和防範意識。根據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以“兩委”成員、社區或鄉村醫生為骨幹,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機製和網格化工作體係。各城鄉社區組織要在疾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下,會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來自疫情發生地區的人員、外地返回居住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加強發熱和症狀監測,追蹤、督促其居家醫學觀察。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統一要求,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製度,緊急情況隨時報告,決不允許遲報、漏報、瞞報。嚴格對社區各類活動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舉辦各類人員聚集性活動。
《通知》要求,各城鄉社區組織要依托社區微信群、社區公眾號等社區信息平台,用好標語、公示欄、LED電子屏、農村大喇叭等陣地,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及時發布和動態更新當地疫情防控動態、聯防聯控的政策措施。大力開展冬春季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對社區環境衛生整治和消殺,嚴格對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注意加強對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消毒,疫情解除前暫停社區圖書室、文體活動室、老年活動室(日間照料中心)等人員聚集型場所服務活動,對於確有需要的可探索采取電話預約等一對一服務方式。
《通知》要求,各城鄉社區組織要加強對社區特殊群體和困難家庭的關懷慰問工作,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關心支持;對於家庭成員有醫務人員且承擔隔離治療任務的家庭,要組織社區服務機構和誌願者,協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顧工作;對於有家庭成員接受隔離治療的家庭,要督促其他家庭成員做好居家醫學觀察,同時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務和心理危機幹預,有效紓解疫情的心理社會影響。
《通知》強調,各地要建立本地疫情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和聯防聯控機製統一領導下的社區防控工作機製,製定省、市層麵總體方案和縣、鄉層麵實施方案,落實社區防控工作專項經費和物資供給。要切實保障城鄉社區工作者和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權益,分級分類完善各項衛生防護措施和配齊必要消毒、防護用品。要大力宣傳城鄉社區工作者、基層醫務人員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宣傳社區誌願者和廣大社區居民的參與社區防控工作的感人故事,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社區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