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變世界的自殺問題

作者:海交通大學附屬精神衛生中心 危機幹預研究室 費立鵬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1-12-05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城市化的加劇,自殺問題在世界各國都已成為不容忽視的問題。據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全球每年有80萬-100萬自殺者,並預計到2050年,世界各國的自殺率均將呈上升趨勢。為喚起國內各界對自殺問題的關注,大會特邀WHO研究和培訓預防自殺合作中心執行主任、WHO中國精神衛生顧問、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精神衛生中心的費立鵬教授就自殺率發展趨勢和自殺數據、理論模型及研究方向等內容進行闡述,並對正在修訂中的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Ⅴ)和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中自殺相關內容進行了介紹。

全球自殺率發展趨勢

  目前,關於自殺死亡率的數據仍存在嚴重問題,如在一些伊斯蘭國家,自殺被認為是犯罪,自殺死亡通常會以意外或事故進行記錄;在有的國家,隻要驗屍官不能100%肯定死者是死於自殺,即不能認定是自殺行為。因此,這些國家的自殺率數據均存在問題。

  既往研究表明,老年男性自殺率最高,但在過去20年間,因在1/3高收入國家和1/3 低收入國家中年輕人自殺增多,使年輕人自殺率超過老年人。 來自中低國家的自殺數據亦對以往自殺相關理論形成了挑戰。具體內容如右表所示。

  根據WHO的統計數據,中國自殺率在世界範圍內處於較高水平。過去15年間,中國台灣地區的自殺率增長超過1倍;1990-2008年間,韓國自殺率增長超過2倍,美國自殺率略有下降;而1987-2006年間,中國的自殺率下降一半,20年間自殺死亡者減少100餘萬。這個數據可能與多因素有關,值得進一步探討。

自殺研究的方向

  近年來,關於基因、神經遞質及病理生理學與自殺關係的研究越來越多,但這些因素與自殺的因果關係尚不清楚。關於自殺的橫向與生態學研究較多,但亦不能確定相關因素與自殺間的因果關係。丹麥一些關聯性研究可顯示出潛在危險因素與自殺的時間關係,但仍需長期前瞻性隨訪研究評估造成自殺諸多因素間的相互作用。應進行係列(每10年)的全國心理解剖研究以確定自殺特征和原因的變化模式。

  臨床研究的問題在於,多數研究樣本量太小,隨訪時間太短,難以發現自殺死亡或未遂的變化,故常用與自殺行為有間接關係的結果,如自殺意念及抑鬱程度等。在高收入國家中,僅40%自殺未遂者接受過心理治療,而在中低收入國家中,此數字僅為20%。因此,改善精神衛生服務不一定會大幅降低自殺率。

  對高危人群的短期幹預可在某種程度上有效減少自殺的發生;在學校提供自殺知識的相關培訓、在社區進行守門人培訓及開展熱線電話服務等均未被證實有效;德國旨在尋找抑鬱症患者並提高其救治率的社區綜合行動方案及美國空軍預防自殺計劃均有效降低了自殺率;控製自殺工具方便獲得的效果有待進一步評估。

  自殺是一個複雜的行為,發生率較低且預防效果難以評估,故自殺預防缺乏循證研究。

自殺的理論模型

  目前,關於自殺的理論有很多。多數理論模型認為個體因素是核心,而把社會和環境因素看作外圍因素。有些理論模型是從整個生命過程去理解自殺,其他模型則認為個體與環境因素並重。然而,現有模型並未捕捉到自殺現象的動態性本質。在自殺念頭和行為發生的整個過程中,危險因素、保護因素、周圍的環境和相關人士都在不斷變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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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的作用日益重要

  互聯網和大眾傳媒的“爆炸”,給自殺預防工作帶來了風險與希望。其負麵影響包括:名人自殺的模仿效應;群體自殺(如富士康事件)被誇大;不恰當的報道方式對地區的自殺方式產生長期的影響;有些網站提供有關自殺的指導手冊,有些則促進建立網絡自殺約定;媒體對於他殺後自殺的案件高度關注,增加大眾對於精神疾病患者和自殺者的歧視。

  在美國,服用抗抑鬱藥可能增加自殺風險被大眾傳媒大量報道後,促使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對抗抑鬱藥進行了加框警告,從而使重度抑鬱青少年患者接受藥物治療率急劇下降。

  當然,媒體亦會帶來一些潛在的積極作用,如,提高了美國對於軍隊自殺的認識;倡導建立了世界預防自殺日;建立了抑鬱症患者和自殺者網絡自救項目;若恰當使用Twitter、Facebook和其他大眾傳媒,可為孤立個體提供社會支持,鼓勵其尋求幫助。

DSM-Ⅴ和ICD-11對自殺的定義

  隨著各界對自殺的日益關注,DSM-Ⅴ試圖強調自殺的重要性,目前,建議給予自殺行為障礙和非自殺性自傷單獨診斷,並在所有診斷中均涉及自殺維度。

給予“自殺行為障礙”單獨診斷的理由

  目前,在DSM中,自殺未遂僅作為抑鬱和邊緣性人格障礙的一個症狀,但事實上,其在諸多精神障礙中均較常見,且其家族聚集性特點、獨特的生物標誌物及對隨後自殺行為的預測效度和療效評估都支持將自殺行為障礙作為單獨診斷。

  自殺者前額葉皮質和前扣帶回5-羥色胺(5-HT)的生物學變化與其他精神疾病不同。若不對自殺未遂者編碼,將失去許多重要的臨床信息,尤其在沒有其他精神障礙時,且缺失自殺未遂記錄,將嚴重限製自殺與藥物治療關係的研究。

給予“非自殺性自傷”診斷的理由

  西方文獻報道,許多青少年為緩解不安情緒,采用各種方式反複傷害自己的皮膚。他們並非真正想結束生命,但往往被誤診為自殺未遂。目前,該行為在DSM中僅作為邊緣性人格障礙的症狀之一,但也常發生於其他情況下。因缺乏明確診斷,當前對於青少年的調查都無法從非自殺性自傷(NSSI)中識別自殺未遂。

DSM-Ⅴ的自殺維度

  在每次進行診斷時,均要求同時進行自殺維度評估,但並非評估自殺風險。盡管進行了數十年的努力,目前仍無法對個體的自殺風險進行預測和計算。研究發現的自殺危險因素可幫助識別自殺高危人群,但不能識別個體的自殺風險,且在不同條件下,各種危險因素的預測效能不同。

ICD係統對自殺的定義

  ICD係統將自殺作為傷害的一種,故可利用獨立於精神障礙編碼之外的外部原因代碼進行編碼。DSM中的NSSI也屬於該類。

ICD係統對自殺的處理

  ICD-10 的精神障礙部分很少涉及自殺,僅將其作為抑鬱症的症狀或後果之一。因自殺行為被納入ICD-11的傷害工作組,故精神衛生工作組未考慮該問題。但前者正在考慮改變自傷編碼方法,新方法對自殺行為和自殺死亡率的監測將帶來災難性影響。

精神病學在自殺預防中的作用

  精神科醫師是自殺預防工作中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因此,其在自殺預防中的任務主要包括:① 增強精神病學學科及所有其他醫學學科對於自殺的認識;② 結合生物學、臨床、流行病學和社會學因素,開展縱向研究和幹預項目;③ 支持和領導全國和地區性的優秀研究中心的發展,為自殺預防活動提供技術支持;④ 促進全國和地方性預防自殺計劃的發展、實施和定期評估。

關鍵字:自殺,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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