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同濟大學醫學院研究人員發表論文,旨在探討首發與複發抑鬱症患者社會功能差異及其影響因素。研究指出,首發與複發抑鬱症患者均有社會功能損害;患者抑鬱程度以及其家庭成員間情感反應情況是其社會功能損害的重要因素。該文發表在2016年第01期《臨床精神醫學雜誌》上。
對首發抑鬱症患者(首發組,57例)及複發抑鬱症患者(複發組,60例)進行簡明國際神經精神訪談(MINI)、漢密爾頓抑鬱量表17項版本(HAMD-17)、Sheehan殘疾評定量表(SDS)、家庭功能量表(FAD)、領悟社會支持評定量表(PSSS)評估,比較兩組社會功能,分析影響社會功能的因素。
首發組與複發組SDS評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SDS總分與患者年齡呈負相關(r=-0.205,P=0.026),與HAMD-17總分呈正相關(r=0.623,P<0.01),與FAD中各維度評分呈正相關(r=0.187~0.400,P<0.05或P<0.01);多元線性回歸分析顯示HAMD-17評分及FAD的情感反應維度進入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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