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與雙相情感障礙“共享”遺傳因素

作者:高曉方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09-02-12

  瑞典卡羅林斯卡研究所利希滕斯坦(Lichtenstein)等完成的大規模人群調查顯示,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BPD)的遺傳率高達64%和59%,且兩種疾病的遺傳病因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交叉現象。相關論文發表於《柳葉刀》雜誌[Lancet 2009, 373(9659):234]。

  該研究對1973-2004年間瑞典精神病醫院的出院患者資料進行了回顧,共確定35985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發病率0.40%)和40487例BPD患者(發病率0.45%)。研究者繼而對其雙親、後代、全同胞和半同胞等進行了精神風險評估,共涉及200餘萬家庭的900萬個體,並利用多元廣義線性模型分析了遺傳和環境因素對精神分裂症、BPD和其共病易感性的影響。

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 精神分裂症或BPD先證者的一級親屬罹患這兩種精神疾患的危險顯著增高;

  ● 若父親或母親患有精神分裂症,其子女患精神分裂症的相對危險(RR)為9.9、患BPD的RR為5.2;

  ● 若父親或母親患有BPD,其子女患BPD和精神分裂症的RR分別為6.4和2.4;

  ● 精神分裂症或BPD者的半同胞罹患疾病的風險增加:母係和父係半同胞患精神分裂症的RR分別為3.6和2.7;患BPD的RR分別為4.5和2.4。全同胞風險更高,患精神分裂症和BPD的RR分別為9.0和7.9。

  ● 與BPD先證者有親緣關係的所有個體患精神分裂症的風險均增加,其中包括正常家庭領養的親生父母為BPD的子女。

  ● 精神分裂症和BPD的遺傳率分別為64%和59%。

  ● 兩種疾病共有的環境因素較少,但具有實質性意義(精神分裂症4.5%,BPD3.4%)。

  ● 共病主要歸咎於兩種疾病共同的基因疊加效應(63%)。

點評

  英國卡迪夫大學醫學院歐文(Owen)教授:早在100多年前,德國精神病學家克雷珀林(Kraepelin)就根據疾病的病程和轉歸將功能性精神病分為兩類,一類是早發性癡呆(即精神分裂症),早年發病,之後精神功能持續惡化;另一類是發作與完全緩解交替出現的躁狂抑鬱性精神病(即BPD)。此種分類方法一直延續至今,也成為美國精神病學會診斷分類標準(DSM)及WHO國際疾病分類(ICD)標準的製定基礎。

  大多數學者認為,精神分裂症和BPD為發病機製不同的獨立疾病,但許多患者在病程中同時具有精神和情感症狀,合並診斷兩種疾病的情況亦非罕見,因此對於功能性精神病究竟是連續體(continuum)還是幾類疾病的集合體的爭議長期不斷。

  利希滕斯坦等的研究是迄今最大規模的有關精神分裂症和BPD的家庭研究,其結果對精神分裂症和BPD為獨立疾病的觀點提出了挑戰,並提示應該對兩種疾病目前的診斷方法作出修改。實際上,對DSM Ⅴ和ICD 11診斷標準的修改工作已在進行之中,新的診斷標準將允許我們對疾病治療的有效性進行監測,並且更有利於開展對精神疾患病因、分類和治療的研究。

圖 環境和遺傳因素在精神分裂症與BPD發病中的作用

關鍵字: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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