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睡眠障礙較為常見。目前有3個分類係統可用於疾病分類,包括國際睡眠障礙分類第2版(ICSD2)、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4版》(DSM-Ⅳ)和幼兒心理健康診斷分類(DC:0-3)。依據上述分類係統可將睡眠障礙分為以下幾類。
失眠
正在製定中的DSM-Ⅴ標準包括主訴出現多種症狀、對社會或職業苦惱等內容,因此很難被用於嬰幼兒失眠的診斷。目前研究所采用的診斷標準可用於單獨睡眠5~7 次/周、持續≥1個月且年齡≥12個月的嬰幼兒。失眠包括入睡障礙和夜醒障礙。
入睡障礙 對12~24個月嬰幼兒的診斷標準包括入睡時間>30 分鍾、入睡須父母陪同和拒絕上床睡覺>3 次,對年齡>24個月的嬰幼兒則包括入睡時間>20 分鍾、入睡須父母陪同和拒絕上床睡覺>2 次,滿足至少2項者可診斷為入睡障礙。
夜醒障礙 年齡12~24個月的嬰幼兒夜間覺醒≥1 次/晚、總時間≥30 分鍾,年齡≥24個月的嬰幼兒夜間覺醒≥1 次/晚、總時間≥20 分鍾,年齡≥36個月的嬰幼兒夜間覺醒≥1 次/晚、總時間≥10 分鍾,出現上述情況者可診斷為夜醒障礙。
異常睡眠
夜驚 在兒童中發生率為3%,特征包括:① 自主神經過度放電,② 心動過速、呼吸急促、出汗,③ 出聲、痛苦、目光呆滯,④ 極度傷心持續1~2 分鍾,⑤ 逆行性遺忘。夜驚須與夢魘鑒別,夢魘發生於睡眠後1/3階段的快速眼球運動(REM)期,患兒清醒並自訴有“噩夢”,而夜驚發生於非REM睡眠時,患兒對此無記憶。治療方麵,雖然小劑量苯二氮類藥物極有效,但僅在夜驚影響患兒日間機體功能時才采取藥物治療,小睡亦是有效療法。本病男性兒童患者多於女性,青春期時可自愈。
夢遊症 15%兒童至少有過1次夢遊,1%~6%持續發生,每周1~4次。其特點為突然出現身體運動、坐起、目光呆滯,可能有行走,持續5秒~30分鍾,難以喚醒,有逆行性遺忘,腦電圖為δ波活動。夢遊患兒處境極危險,應為其提供安全的睡眠環境。苯二氮類藥物、小睡、安全環境均為重要治療措施。
睡眠失調
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OSA) 7%~9%兒童習慣性打鼾,2%有OSA。其特點為:① 血氧飽和度低,有高碳酸血症;② 打鼾,出汗;③ 呼吸暫停低通氣指數(AHI)>5;④ 微覺醒指數(AI)>10~11;⑤ 生長遲緩。其治療方法包括改變體位、扁桃體和腺樣體切除術、持續氣道正壓通氣。
嗜睡 發病率為0.04%~0.07%,開始出現於青春期早期。該病有遺傳性,患者在清醒時出現不可抗拒的REM睡眠,以日間嗜睡、猝倒、睡眠癱瘓和睡眠幻覺為“四聯征”,人類白細胞抗原(HLA)-DR2和HLA-Dqw1檢測陽性。對嗜睡患兒的藥物治療可采用促醒劑,氯米帕明、莫達非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