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我曾邂逅藥品不良反應

作者:田曉青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2-01-12

  春秋更迭,2011年在與我們揮別。有網友發帖:“2011你還懷念什麼?”想一想,2011年既有讓編者懷念的人和事,也有讓編者感到慶幸的事,還有1件至今令編者餘驚未消的事——遭遇藥物過敏。

  藥械安全是近年來一直被人們極為關注的事,今年也不例外,從年初的尼美舒利在兒童中是否適用之爭,到歲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對法國某公司生產的可植入人工乳房產品安全性進行調查,以及全年9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藥械安全始終沒有離開我們的視線。更應引起我們關注的是,藥械不良反應事件就在你我身邊。

  對於一名醫學專業媒體的編輯記者來說,遇見藥品不良反應並不是什麼稀罕的事,僅今年編輯刊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發布的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就有9次,此外還有醫療器械警戒。不過,這裏要記述的是筆者親身經曆的1次藥品不良反應和筆者編輯的1篇與藥品不良反應相關的稿件。

  第1次與藥品不良反應邂逅

  2011年8月初,筆者因不明原因的室性早搏先後服用美托洛爾、鹽酸莫雷西嗪片和黃楊寧片。服藥後,室性早搏減少,仍繼續用藥。大約在8月中旬,筆者因病毒感染,連續發燒7天,服用了一些中藥抗病毒製劑和解熱止痛藥(對乙酰氨基酚)。在此期間,筆者腰部、雙腿曾出現少量皮疹,同時還間斷發生較嚴重的上肢肌肉痛(疼痛讓筆者無法入睡,服用對乙酰氨基酚等藥疼痛不減)。但當時自認為是體虛受風所致並未就醫。

  直到8月20日,筆者出現全身皮疹和發熱,才意識到是否發生了藥物過敏反應,前往醫院就診。在衛生部中日友好醫院,筆者被確診為藥物過敏。於是停用了之前服用的所有藥物,隻服用氯雷他啶和鹽酸西替利嗪進行抗過敏治療。3天後藥疹消退。

  因為當時服用的藥物較多,至今也不知是某一種藥引起的過敏?還是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引起的過敏。事後,筆者曾查閱所服幾種藥物的藥品說明書,都未提到會導致“嚴重肌肉疼痛、藥疹、發熱”等現象。這是筆者有生以來第一次與藥品不良反應邂逅。

  這件事情發生後,因為多種原因,筆者沒有及時向相關醫生和有關部門上報,是令筆者至今都感到遺憾的一件事。

  第2次與藥品不良反應“邂逅”

  2011年12月,1位駐地記者發來稿件,講述了南京軍區總醫院成功救治1例重症表皮大皰鬆解症並發敗血症的案例。

  案例中的患者也是一位女性,31歲,因為患有梅毒,到醫院就診後,開始服用米諾環素治療,治療期間患者曾出現皮疹及發熱,但未引起患者及醫生的注意,仍繼續用藥。

  1個月後患者出現重症藥疹、剝脫性皮炎等,輾轉到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治療。患者入院後,雖然用大量激素維持治療,但病情仍不斷惡化,全身皮膚出現“大皰性表皮鬆解症”表現,並合並感染和嚴重低蛋白血症。

  該院專家采取加大激素劑量及聯合丙種球蛋白衝擊治療,並借鑒甲真菌感染衝擊治療方案抗真菌治療等方法,有效延緩了病情的進展。同時,針對敗血症,請呼吸內科、燒傷整形科、普通外科專家聯合會診,不斷調整完善用藥方案。

  經過60多個日日夜夜,醫患攜手攻克頑症,患者終從死亡線回歸,全身皮膚逐漸愈合長出新皮膚,感染得到控製,各項化驗指標均恢複正常。

  與這位女性患者相比較,我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曾出現全身皮疹和發熱。不同的是筆者及時發現並意識到可能是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停用了可能引起這些反應的所有藥物,並及時得到抗過敏治療,於是避免了令人恐懼的結果。還有一個不同點,也是讓筆者非常讚賞的是,為這位患者治療的醫護人員將這個案例報告出來,它可以引起其他同行的注意,或許可以避免其他患者遭遇類似事件。

  早期識別  預防為先

  凡患病之人,都希望自己能遇到靈丹妙藥,盡快解除病痛,但如果疾病尚未痊愈,又遭遇藥品不良反應,則無異於雪上加霜。

  據2011年4月SFDA發布的《2010年藥品不良反應報告》顯示,2010年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共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692904份,較2009年增長8.4%。其中,新的和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109991份,較2009年增長16.2%。每百萬人口平均病例報告數量達到533份,較2009年增加8.4%。截至2010年12月31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已累計收到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315萬餘份。

  2011年,SFDA共發布9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其中4期涉及藥品本身的安全性問題,包括喹諾酮類藥品不良反應,奧利司他可能引起嚴重肝損害,細辛腦注射劑的嚴重過敏反應,酮康唑口服製劑可能導致嚴重肝毒性;2期涉及藥品不合理使用,包括胸腺肽注射劑嚴重過敏反應、維生素K1注射液嚴重過敏反應;3期關注國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包括吡格列酮可能增加膀胱癌風險,雙膦酸鹽藥物嚴重不良反應和苯佐卡因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等。

  藥品猶如一把雙刃劍,可以治病,也可以致病。在臨床上,藥物不良反應並不罕見,藥品本身的毒副作用,患者的不同體質,臨床應用是否合理,如是否超適應證用藥?是否超劑量用藥?是否有不合理配伍?給藥途徑是否正確等,都可能引起藥物不良反應(事件)。重要的是能夠及時識別,對患者進行正確的救治。

  此外,無論是患者、還是醫護人員,假如遭遇了藥品不良反應之後,能夠及時上報到醫院或國家藥監部門,引起他們的關注,監測並分析相關的不良反應,在獲得充分證據後進行通報,才可能避免更多的患者發生類似情況,使更多的患者安全用藥。

關鍵字:藥品不良反應,S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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