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科門、急診中,發熱是最常見的主訴。大多數兒童發熱性疾病的病因為病毒感染,病程呈自限性,期間僅需要精心看護和對症處理。但對於這些以病毒感染為主的發熱性疾病,醫生過度使用抗生素的現象普遍存在。
我國兒科門診抗生素不合理使用問題突出
在美國,兒童抗生素處方率已從33%(1989-1990)降至23.4%(1999-2000),歐洲各國每1000名居民的抗生素處方用藥頻度(DDD)為10.0~32.3。
回顧國內近10年相關的文獻後發現,各醫院兒科門診平均抗生素處方率為62%,其中在上呼吸道感染患兒中,抗生素平均使用率為84%,最高達96%,個別醫院甚至對已明確為腸道病毒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患兒仍100%使用抗菌藥物;在上呼吸道感染患兒中,抗生素聯合使用率超過10%,個別超過40%;在所使用的抗菌藥物中,頭孢菌素占首位,其次為大環內酯類或青黴素類,個別醫院仍然對上呼吸道感染患兒(多為6歲以下)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占抗菌藥物的23%);在門診抗菌藥物給藥途徑選擇中,靜脈給藥率平均為52%,最高達94%。
以上述數據顯示,我國兒科門診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狀況仍然十分顯著,門診抗生素使用率超過衛生部曾經下達的要求(50%),對大部分以病毒感染為主的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無指征地使用抗菌藥物,且大多采取靜脈途徑給藥。此種狀況不僅使抗菌藥物的耐藥率迅速上升,還導致本可避免的抗生素不良反應的發生。
抗生素是導致我國兒科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的主要原因
2011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發布了2010年藥品不良反應(ADR)報告。報告顯示,在導致ADR的化學藥品中,最常見的是抗感染藥(占53.6%);在排名前20致ADR的品種中,抗感染藥占15個品種,前三位分別是左氧氟沙星、阿奇黴素、頭孢曲鬆;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劑型分布以注射劑為主(占59.5%)。
回顧近10年兒童專科醫院及綜合醫院兒科的ADR報告顯示,抗生素不良反應約占所有ADR的40%~70%;抗生素不良反應主要發生在10歲以下兒童,原發疾病以呼吸道感染為主;不良反應大多發生於靜脈用藥兒童,約占50%~98%;ADR發生與抗菌藥物的使用強度相一致,由於使用青黴素前必須進行皮膚過敏試驗,臨床醫生大多選擇使用頭孢菌素或大環內酯類,因此在抗生素相關ADR中,頭孢菌素占首位,其次為大環內酯類或青黴素類;由於喹諾酮類和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在兒童中使用受限,因此該兩類藥物的不良反應發生率很低,僅個別醫院對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使用未加限製,致腎髒相關不良反應發生率相對較高。
常用抗菌藥物所致不良反應類型
頭孢菌素類
此類藥物的常見不良反應為過敏性反應,主要表現為皮膚斑丘疹、蕁麻疹、皮膚瘙癢等;血清病樣反應較少見,表現為發熱、皮疹、關節痛或關節炎,上述反應在停藥後可獲得緩解。盡管嚴重的過敏反應(如過敏性休克)罕見,但發生迅速,搶救不及時可危及生命,因此應給予高度重視。
胃腸係統損害也是頭孢菌素類藥物較常見的不良反應,其中以三代頭孢菌素發生率為高(3.6%~10.8%),主要表現為腹瀉;在引起消化道出血的報告中,以頭孢呱酮為多見(10.8%);廣譜頭孢菌素的使用還可導致抗生素相關性腸炎及二重感染(真菌感染等)的發生。
多數頭孢菌素經腎髒排泄,其腎毒性與藥物濃度相關,當用藥劑量過大或與腎毒性藥物(如利尿劑或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合用時,則易發生腎髒損害(尤其是對已存在腎功能不全的患兒)。目前,多數門診靜脈使用抗生素均采用一日給藥,可能會因一次劑量過大導致腎髒損害。
頭孢菌素其他不良反應還包括肝髒損害、血液係統影響(血細胞減少)、神經係統症狀及維生素缺乏等。
青黴素類
此類藥物的不良反應以過敏性反應為主,常見皮疹、瘙癢等,偶見重症滲出性多形性紅斑(Steven-Johnson 綜合征)和中毒性表皮鬆懈症,過敏性休克罕見。
青黴素與頭孢菌素可發生交叉過敏,約5%~7%對青黴素過敏的患者對頭孢菌素過敏。因此,在使用此二類藥物前應詢問過敏史。
大環內酯類
目前使用最多的大環內酯類抗菌藥物為阿奇黴素,盡管其消化道等不良反應較紅黴素等明顯減少,但在兒科臨床上,已有靜脈用藥導致過敏性休克發生的病例報告。目前尚缺乏靜脈用阿奇黴素臨床安全性的資料,因此,2歲以下兒童應避免使用或謹慎使用。
■小結
麵對發熱的患兒及焦慮的家長,兒科醫生往往習慣於使用抗生素,其原因包括門急診量過大,醫生用於每例患兒的診療時間太少,造成不恰當的診療或沒有足夠時間與家長溝通而聽從家長意願使用抗生素;迫於當今醫患關係的壓力,害怕可能的醫療訴訟;缺乏醫學知識和技能更新;極少數醫生不正當獲取藥品使用回扣等。
2011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已公布,要求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以及抗菌藥物使用強度控製在40DDD以下。希望在政府、醫院及醫務人員的共同努力下,規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加強對抗生素藥品的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兒童的用藥安全。
作者:上海複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 王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