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被忽視的抗生素不良反應:藥物熱

作者:複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感染科陳澍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1-09-01

  在感染患者尤其是嚴重感染患者的救治過程中,醫生時常會麵臨病情反複及高熱不退的情況,其原因可能為感染控製不力,亦有可能存在著其他原因,而醫師能否對其做出正確的判斷和及時的處理,不但影響著患者的住院天數和醫療費用,甚至直接決定了疾病的預後。以下是筆者在工作中遇到的一個病例。

典型病例

  患者女性,84歲,因“高熱3天”入院。

  入院當天,患者出現血壓下降(70/40 mmHg)和無尿,查體發現其神誌不清、兩下肺均可聞及濕音;急查血常規示:白細胞(WBC)18×109/L,中性粒細胞82%,血肌酐(Scr)286 μmol/L,血氧飽和度(SpO2)84%;床旁胸片示兩下肺炎症。擬診“重症肺炎、感染性休克”,予亞胺培南/西司他丁鈉聯合利奈唑胺抗感染、呼吸機輔助通氣及積極抗休克治療。

  5天後,患者病情逐漸好轉,體溫降至正常,休克、呼吸衰竭及腎功能不全等症狀也基本糾正。

  入院第7天,患者再次出現高熱,體溫達40℃,痰培養發現白色假絲酵母菌生長,先後加用卡泊芬淨和伏立康唑等藥物治療1周,效果不佳,仍有高熱,胸片提示右下肺實變影較前加重。

  在會診時,筆者發現患者體溫呈馳張熱,雖然高熱超過1周,但其食欲及精神狀況均較前明顯恢複,沒有明確的中毒症狀;且血象、血氣分析和腎功能均已恢複正常,體格檢查也無特殊發現;仔細複讀患者的胸片,發現其右下肺實變影其實是胸腔積液及少許肺不張,而肺實質的滲出影已基本被吸收。因此,高度懷疑患者的病情反複並非原發病加重,而很可能是抗生素不良反應——藥物熱

  因患者一般情況穩定,我們停用了全部抗感染藥物。48小時後,患者的體溫逐漸恢複正常,證實了藥物熱的診斷。

藥物熱常見嗎?

  由於種種原因,抗菌藥物在我國使用非常廣泛,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發布的2010年藥品不良反應報告中,有一半以上的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由抗菌藥物所致。但多數上報的抗生素不良反應集中於皮膚損害、髒器功能損害及胃腸道損害上,以發熱作為唯一或主要表現上報的不良事件還很少。可以想見,大量的藥物熱病例並未被及時發現或引起重視。

  其實,藥物熱在抗菌藥治療期間並不罕見,許多抗菌藥都有較高的藥物熱發生率。一項納入390例肺部感染患者的研究顯示,在應用抗菌藥物治療7天後,有51例患者(13%)發生了藥物熱,其中,青黴素類引起藥物熱的頻率最高,達17%,其次為頭孢噻肟15%,頭孢唑肟14%,頭孢匹林10%,頭孢呋辛8%,非β-內酰胺類抗菌藥引起的藥物熱較少見。此外,患者年齡越大,發生藥物熱的頻率越低,49歲及以下患者藥物熱發生率為18.7%,而70歲患者的發生率為8.8%。

藥物熱常發生於何時及有何特點?

  在初次使用抗感染藥物的患者中,開始出現藥物熱的時間平均為6.1天,應用抗結核藥患者則多在用藥10天甚至2個月後開始發熱。但再次使用同一類藥物時,患者可在數小時內即出現明顯的發熱反應。

  藥物熱的熱型多樣,最常見的為稽留熱和馳張熱。此外,患者體溫的範圍也不同,從較低的37.2℃到42.8℃均有報道,其中,以38.9~40.0℃較為普遍。

  藥物熱可以表現為單純的發熱,也可以有一係列的伴發症狀。在馬科維亞克(Mackowiak)等報告的148例藥物熱中,有11%的患者出現相對脈緩,而白細胞增多、嗜酸性粒細胞比例增高及皮疹的發生率分別為22%、22%和18%;另有53%患者伴有寒戰,使之很難與細菌感染相鑒別。

藥物熱可能的發生機製有哪些?

  藥物熱的發生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⑴ 變態反應:藥物作為全抗原或半抗原進入人體,與體內的蛋白結合後可產生相應抗體,而所形成的抗原-抗體複合物被吞噬細胞吞噬後即可釋放出內源性致熱源;

  ⑵ 有特異性體質的患者在應用某些藥物時,可發生溶血性貧血或惡性高熱,從而導致藥物熱發生;

  ⑶ 在患者服用的藥物中混有致熱原;

  ⑷ 病原體被藥物大量殺死後釋放出異性蛋白或毒素;

  ⑸ 藥物的毒性反應:藥物直接刺激機體的體溫調節中樞或增加機體代謝,引起周圍血管收縮,並使出汗減少。

藥物熱如何診斷?

  應用抗感染藥物是感染性疾病最主要的治療方法,而發熱又是感染性疾病最常見的表現之一,因此,在臨床抗感染治療過程中,明確藥物熱的診斷具有一定難度。有學者嚐試用嗜酸性粒細胞數量、C反應蛋白(CRP)、血沉(ESR)、皮疹和相對緩脈的出現與否等指標輔助診斷藥物熱,但均未獲得理想結果。迄今,藥物熱的診斷仍是一個排他性診斷,我們必須在除外其他診斷尤其是感染性疾病的診斷後,方可作出明確診斷。

  有學者對藥物熱的診斷提出了如下依據以供參考:① 在應用抗菌藥物後,患者體溫一度下降,而繼續用藥,體溫再次上升,且找不到其他病因;② 原有感染性發熱者,在應用抗菌藥物後體溫反較用藥前更高,有的患者可追溯到有同樣用藥後發熱史;③ 發熱或體溫較前增高不能用原有的感染來解釋,且無繼發感染證據,或患者雖有高熱,但一般狀況良好;④ 對於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原有疾病的症狀正在改善或原無發熱而用藥後出現發熱。有上述任一項者伴或不伴皮疹、關節痛、嗜酸粒細胞增多等其他過敏反應症狀,且在停用可疑藥物後體溫迅速下降或消退,即可作出藥物熱診斷。

  在臨床實際工作中,作出藥物熱的診斷是十分困難的,它要求臨床醫師對抗感染藥物有全麵的了解,並具備嚴謹縝密的臨床思維,在綜合分析患者的臨床表現、用藥史及實驗室檢查結果的基礎上,方可做出判斷。在臨床上,藥物熱被誤診為新發感染或原有感染加重較為常見,並進而采取進一步檢查、積極查找病原體、增加用藥量、更換抗菌藥物及延長療程等措施,從而導致抗菌藥物過度使用。這不僅造成醫療資源的巨大浪費,還會造成患者病情的延誤甚至危及生命。

藥物熱如何治療?

  藥物熱一般無須特殊治療,最好的治療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藥物。一般而言,患者的發熱多在停藥後的48~72小時消退,對於肝、腎功能不全或體內有明顯藥物蓄積者,停藥至體溫正常時間可能長達1周。補液有利於藥物的排泄,重症患者可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對高熱或超高熱患者可同時進行物理降溫。但對酒精過敏者,禁用酒精擦浴及以酒精作溶劑的藥物。值得注意的是,鈣劑、抗組胺藥及解熱鎮痛藥亦可引起藥物熱。對於感染尚未控製,治療不能中斷的患者,可行替代藥物治療。若所用藥物無法被取代而必須繼續使用,則可考慮從小劑量開始逐步進行脫敏治療,並酌情加用解熱鎮痛藥、抗組織胺藥或激素。對於嚴重高熱患者,應果斷停用所有藥物,改用其他藥物或不用藥,觀察1~2天,若患者體溫繼續升高,則可排除藥物熱;若體溫呈下降趨勢並逐漸恢複正常,一般不須特殊處理。

■小結

  抗感染藥物的不良反應是每位臨床醫師都要麵臨的一個嚴峻挑戰。在抗感染藥物引起的眾多的不良反應中,藥物熱常被原發疾病的表現所掩蓋,導致診斷困難。醫師在使用抗感染藥物時,應提高對藥物熱的警惕,但是更重要的是,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抗生素使用,這或許是最好的預防藥物熱方法。

關鍵字:抗生素,不良反應,藥物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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