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感染藥是臨床應用最廣的一類藥物,在多種疾病的治療中均可涉及,因而其所致不良反應也較常發生,其中血液係統損害較為常見。抗感染藥導致的血液係統損害可表現為溶血性貧血、白細胞減少(或粒細胞缺乏)、血小板減少或全血細胞減少等。臨床醫師應重視抗感染藥所致血液係統損害,在臨床工作中須合理應用抗感染藥。
溶血性貧血
免疫機製
藥物性溶血性貧血常由免疫反應引起。約翰遜(Johnson)等對近20年發生的藥物性溶血性貧血行回顧性分析,在71例患者體內發現了針對23種藥物的73種藥物依賴性抗體,其中37種(51%)抗體與頭孢菌素有關,12種(16%)與青黴素或其衍生物有關,其他與奎寧、左氧氟沙星或某些非抗感染藥有關。對藥物所致免疫性溶血性貧血,治療原則與免疫性溶血性貧血相同。
免疫複合物形成
免疫複合物形成是最常見的免疫機製,代表藥物是奎寧、異煙肼和利福平。藥物或其代謝產物為半抗原,與血漿蛋白形成完全抗原後刺激機體產生抗體[多為免疫球蛋白(Ig)M型抗體,偶為IgG型],吸附於紅細胞表麵。當再次用藥時,藥物與抗體結合成抗原-抗體複合物,激活補體係統從而破壞紅細胞。臨床表現為血管內溶血,患者可發生血紅蛋白血症、血紅蛋白尿,並可能發生急性腎衰竭,直接抗人球蛋白試驗(DAT)陽性,在孵育時加入新鮮正常人血清(補體)可發生溶血。很小劑量的藥物即可導致溶血,但患者須有同種藥物應用史。
藥物作為抗原
藥物可作為完全抗原誘導機體產生抗體,代表藥物是青黴素、頭孢菌素、四環素和磺胺類藥物。藥物結合於紅細胞膜後,患者體內產生的抗藥物抗體破壞與藥物結合的紅細胞,對未結合藥物的紅細胞無影響。此類患者DAT陽性,而間接抗人球蛋白試驗(IAT)陰性,自紅細胞洗脫的抗體不能與正常人紅細胞結合。體外將藥物與紅細胞在37℃孵育後,加入患者紅細胞洗脫液和血清抗體,對有反應者,結合其抗感染藥應用史、溶血表現,可明確診斷為藥物性溶血性貧血。由於抗體僅針對藥物,所以患者在停藥後溶血很快停止。
藥物和紅細胞均作為抗原
藥物和紅細胞均可作為抗原,分別誘導機體產生抗藥物抗體和抗紅細胞(尤其是Rh抗原係統和I/i抗原係統)抗體。該免疫反應與機體在藥物-紅細胞複合物形成後對藥物的敏感性有關。
非免疫機製
直接損傷紅細胞膜
有些藥物直接損傷紅細胞膜而造成溶血。例如兩性黴素B有親脂性,可與紅細胞膜的脂質結合,使細胞膜對鈉離子通透性增大,從而發生溶血。
G6PD缺乏
對於6-磷酸葡萄糖脫氫酶(G6PD)缺乏症患者,由於其G6PD缺乏或活性降低,紅細胞不能維持足量的還原型穀胱甘肽,因此在應用氧化劑類抗感染藥時,藥物在紅細胞內形成過氧化物,導致高鐵血紅素生成、珠蛋白變性、紅細胞膜過氧化損傷,從而發生血管內溶血。溶血嚴重程度與G6PD缺乏程度以及藥物劑量有關。此類藥物包括磺胺類藥物、奎寧、氨基喹啉類抗瘧藥、碸類抗麻風病藥、硝基呋喃類抗生素等。臨床醫師在處方氧化劑類抗感染藥時,應仔細詢問患者家族史和既往用藥史。
血小板減少和凝血異常
血小板減少
藥物或其代謝產物可與血小板膜成分(血小板GPⅡb/Ⅲa或GPⅠb/Ⅴ/Ⅸ)結合,刺激機體產生IgG抗體,抗體的Fab端和Fc端分別與藥物和巨噬細胞Fc受體結合,可加速血小板清除。
典型的藥物性血小板減少患者可發生嚴重血小板減少症,血小板計數可低於20×109/L。患者在用藥後1~2周甚至更久出現淤點、紫癜、嚴重血小板減少,有時伴發過敏的全身症狀,如發熱、寒戰、皮疹。下列抗感染藥可能會導致血小板減少(表)。
在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血小板減少症後,醫師應要求患者停用所有可疑藥物,如必須用藥,則應選擇與原藥免疫原性無交叉反應的替代藥。在停藥後數天,患者的血小板水平會自行恢複,部分患者需2周或更長時間,少數患者經數周才可恢複,可能是由於體內產生了不依賴於藥物的血小板自身IgG抗體。此病通常在患者無意中再次用藥時被確診。
患者在有致命性出血傾向時,應輸注血小板。大劑量丙種球蛋白(劑量為1g/kg)連續應用2日有時亦有效。皮質類固醇對藥物性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的療效尚待明確。
凝血異常
近年來有學者報告,三代頭孢菌素可引起消化道出血,尤其是在應用頭孢呱酮的患者中,消化道出血發生率較高。這與頭孢呱酮抑製或破壞腸道正常菌群、使其不能合成維生素K從而導致凝血酶原複合物生成減少有關。
對於此類患者,實驗室檢查通常顯示其凝血酶原時間延長,維生素K治療有效。
白細胞減少和粒細胞缺乏
發生機製也分為免疫性和非免疫性。免疫機製與用藥劑量無關,藥物作為半抗原進入人體後,與白細胞膜蛋白結合形成完全抗原,使機體產生能引起粒細胞凝集的抗體IgG或IgM,通常在服藥不久後患者即發生白細胞減少,甚至粒細胞缺乏。非免疫機製與長期或大劑量用藥有關,機體的細胞蛋白質合成和細胞複製受到幹擾,常出現於用藥數天或數周後。
以下藥物可能會導致白細胞減少或粒細胞缺乏:氯黴素、大劑量青黴素、氨苄青黴素、新生黴素、兩性黴素B、頭孢菌素、磺胺類藥物、鏈黴素、異煙肼、利福平、米帕林、奎寧、撲瘧喹啉、伯氨喹啉和乙胺嘧啶等。
在出現藥物性白細胞減少或粒細胞缺乏時,患者應停用相關藥物,可應用升白細胞藥物。通常白細胞水平恢複較快,但有少數粒細胞缺乏患者可能會出現感染所致或藥物相關的急性造血功能停滯,醫師應警惕此類事件的發生。
骨髓造血功能衰竭
少數抗感染藥可通過免疫機製損傷骨髓造血幹細胞,從而導致造血功能衰竭[或急性造血功能停滯、藥物相關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再障)]。與抗腫瘤藥相比,抗感染藥所致骨髓衰竭的發生率極低,可能導致此類事件發生的藥物較少。發病機製包括免疫機製和非免疫機製。
免疫機製與藥物劑量無關,而與機體的敏感性有關,在停藥後患者骨髓抑製作用的逆轉快慢亦不同。對於病情嚴重、骨髓造血功能恢複慢者,醫師常須根據再障治療原則給予強烈免疫抑製和促造血治療。極少數患者屬此類情況。
非免疫機製是一種藥物毒性反應,與體內藥物累積量相關。藥物累積至一定量時會直接損傷骨髓造血微環境或造血幹細胞(或造血祖細胞),可發生於任何人。氯黴素所致再障常發生於用藥過程中或數周至數月後,通常由非免疫機製所致。患者應停用藥物,同時接受促造血治療。骨髓造血在1個月內恢複者可稱為急性造血功能停滯。
除氯黴素、磺胺類藥物外,某些抗生素(鏈黴素、四環素、甲氧西林、氨苄西林)、抗寄生蟲藥(米帕林、氯喹、甲氟喹、甲苯咪唑、阿苯達唑)、抗麻風病藥(氨苯碸)等均有導致再障的可能性,但較罕見。
小結
抗感染藥如同雙刃劍,在治療感染性疾病的同時也可能產生血液係統毒性。應用抗感染藥的患者通常有導致感染的基礎疾病,因此醫師應注意鑒別引起血象異常的原因。為避免抗感染藥的毒性作用,臨床醫師應嚴格掌握藥物適應證,注意給藥途徑、劑量、輸注速度、單次用藥劑量、總劑量,同時在用藥過程中監測患者血象、凝血功能,一旦發生血液係統損害應立即停藥,並予相應治療,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藥物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