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近期,我市接連出現京外關聯及本地確診病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為進一步鞏固我市防控成果,嚴防疫情反彈,結合國家和我市相關工作要求,現就基層醫療機構進一步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以最快的速度發現疫情
基層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預檢分診製度,發揮疫情防控“探頭”作用。在明顯位置張貼發熱、腹瀉、咽痛等11類症狀患者就醫提示,及時更新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嚴格預檢分診值班值守,落實就診人員測溫驗碼、流行病學史詢問和11類相關症狀篩查登記。做好就診患者信息登記,加強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排查,及早發現可疑感染者。特別注重抓好機場周邊和農村等重點區域基層醫療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藥店購藥人員健康追訪和每日報告製度,落實閉環管理,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檢測。
二、以最嚴格的措施防控院感
基層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院感防控相關規範,落實全體工作人員定期核酸檢測及全員每日健康監測,嚴格落實個人防護,強化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消毒。針對可能出現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病例的情況做好處置預案,並及時更新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處置流程、培訓考核、應急演練等工作。建立院感防控巡查整改製度和問題台賬,定期進行巡查、自查自糾等。各區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基層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院感防控管理,及時補充防護物資,保障參與疫情防控基層醫務人員防護用品。
三、以最準確的措施落實疫情防控規範
基層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療救治和防院感組工作要求,不具備發熱門診的基層醫療機構不得常規接診新冠肺炎可疑症狀患者,對預檢分診篩查出具有可疑症狀的患者要就地隔離,及時報告屬地衛生健康部門並做好信息登記,並通過120轉運或引導其自行至發熱門診就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任其自行離開。
要準確執行疫情防控各項規範,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關於進一步加強診所等醫療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村衛生室人員接診十須知》《基層醫療機構新冠肺炎防控須知》《零售藥店和基層醫療機構疫情防控信息登記報告及閉環管理流程指導》等文件,保證各項規範落實、落細。
四、以最全麵的培訓提高人員防控能力
基層醫療機構要繼續加強基層醫務人員特別是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的全員無死角培訓,定期組織演練,使基層醫務人員熟練掌握社區(村)疫情防控知識和技能,提高防控和診療能力。尤其要重視對行政、後勤人員的培訓,確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五、以最廣泛的宣傳引導安全就診
基層醫療機構要充分發揮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職能,麵向轄區居民持續開展疫情防控宣教和安全就診引導。不具備發熱門診的基層醫療機構要積極宣傳並引導患者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的發熱門診就醫,確保患者安全診療。
六、以最嚴肅的問責保證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各區衛生健康部門要對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診所、門診部、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機構加強監管,組織區內醫療機構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舉一反三。市衛生健康委和各級衛生監督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對漠視疫情防控和有違防控措施的基層醫療機構和管理部門嚴肅問責,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