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幹眼症是指由各種原因引起的、與眼部不適相關的淚膜和眼表麵異常的一種疾病。近年來湧現出許多新的檢查方法,不僅逐漸提高了對幹眼症診斷的準確性,而且可檢查出不同的病因,有的檢查還可定量分析,對於眼症的嚴重程度進行分級。
Schirmer I 試驗
在預先滴入或不滴入麻醉性滴眼液的情況下,吸去眼部的多餘淚液後,取一 5× 35mm 有刻度的試紙,一端反折 5mm,將小濾紙條輕輕置於被檢者下瞼結膜囊中外 1/3 交界處,另一端自然下垂。囑患者向下看或輕輕地閉眼,測量 5 分鍾內收集到的淚液(以毫米計)作為結果。
一般認為 10-30 mm/5min 為正常,<5mm/5min 可以診斷淚液缺乏,6-10mm/min 可疑分泌減少,≥10mm/min 為正常。如果不足 5 分鍾濾紙就全濕,則記錄全濕的時間。
Schirmer II 試驗
先行 Schirmer I 試驗,再用一根棉棒(長8mm,頂端寬 3.5mm)沿鼻腔顳側壁平行向上輕輕插入鼻腔,刺激鼻黏膜。
然後將濾紙按 Schirmer Ⅰ 試驗的方法放置,5 分鍾後取出濾紙,記錄濕長,一般認為 ≥10mm/5min 為正常,異常者提示周圍神經感覺型反射分泌受到抑製。
淚膜破碎時間(BUT)
侵入性
在被檢者結膜囊內滴一滴(1-2ul)1% 熒光素鈉,囑輕輕眨眼數次,自然睜眼平視前方,從最後一次瞬目後睜眼至角膜出現第一個黑斑的時間為 BUT。共測 3 次,取平均值。
一般認為 >10s 為正常,<10s 為淚液膜不穩定,<5s 即為異常。
非侵入性
囑被檢者不要眨眼,應用淚膜鏡直接觀察淚膜。如果著綠色的光滑淚膜在 10s 內開始出現藍色的裂隙,那麼就認為被檢者的淚膜異常。一般認為 11-50s 為正常,<10s 為異常。
眼表活體染色
此方法包括角結膜熒光素染色及虎紅或麗絲胺綠染色,目前應用較多的染色方法為角結膜熒光素染色。
熒光素染色陽性反映角膜上皮的缺損(不連續),如出現點狀、絲狀染色或呈潰瘍狀表明角膜有損傷。
評分方法為將角膜分為 4 個象限,規定無染色為 0 分,有染色分輕、中、重 3級,1 分為染色少於 5 個點,3 分為出現塊狀染色或絲狀物,2 分介於以上兩者之間,共 0~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