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疾病控製與預防中心(CDC)流行病學專家Susanna Visser (Medscape網站截圖)
3月12日,全球知名醫學網站Medscape報道了美國CDC流行病學專家Susanna Visser對2011年美國兒童多動症指南的解讀,以下是該報道的主要內容。
在美國,每十個學齡兒童中就有一個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 俗稱”多動症”),並且患病率在過去十餘年間持續升高。藥物和行為治療可顯著改善兒童的上學、居家和交往能力,但過去十年間ADHD的一些治療已發生了重大變化。在學齡前和青春期兒童中ADHD的診斷已日漸尋常,並且經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批準的ADHD藥物數量已遠超從前。知曉何時以及如何診斷及治療ADHD以便患兒和家長能夠得到充分幫助具有關鍵意義。
美國兒科學會(AAP)於2011年10月發布了ADHD診斷、評估和治療新臨床指南。該指南由患兒父母和相關學科專業人員組成的多學科委員會製定,並已取代了2000和2001年發表的指南文件。
新指南的要點包括以下內容。首先,診斷和治療指南被並入一個指南文件中,以便通過確立治療方案更好指導ADHD的臨床診斷過程。為明確ADHD的診斷和治療步驟,委員會為臨床醫生設計了一種新型工具:診療流程。該工具通過組建多學科管理小組和製定長期管理計劃可用於指導多名知情人員評估的實施。
新指南的另一項重要變化為ADHD診斷、治療覆蓋的年齡範圍的擴展。既往指南僅覆蓋了6至12歲的兒童,新指南則包括了4至18歲所有學齡期兒童。除小學學齡的兒童外,新指南更為直接地闡明了學齡前和青春期兒童的診斷和治療需求。例如,年齡依賴性行動步驟包括對學齡前兒童以行為幹預啟動ADHD治療,以及允許年長兒參與自身ADHD評估及其治療方案。
對於伴有ADHD征象或症狀的就診兒童或青少年,指南做出了如下建議。首先,應對伴有注意力不集中、多動或有衝動等行為問題並就診於基層醫務室的學齡期兒童進行ADHD評估。在實施評估時,臨床醫生應采用第4版《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DSM-IV)的標準,並應從父母、老師和其他醫生處獲取用於評估的信息。排除引起症狀的其他原因以及了解共病情況也是評估的重要步驟。
一旦確診兒童(任何年齡)患有ADHD,臨床醫生則應認識到疾病的慢性特征並進行相應處理。AAP為需要治療的ADHD患兒推薦了一套年齡特異性的一線幹預策略。這是與既往指南重要的不同之處,其根源於學齡前兒童和青少年ADHD治療的大量新證據。對於學齡前兒童,推薦單獨使用有醫學循證證據的行為療法作為治療ADHD症狀和相關損害的第一步。行為治療可能包括父母行為訓練、課堂管理和/或同行幹預。上述行為治療包括一整套行為矯正技術;可將其提供給父母以便在家庭、學校或通過分組訓練課程加以實施。
學齡前患兒接受行為治療後仍可能存在顯著的損傷。如果在家中以及其他環境中存在中至重度功能障礙並且持續時間達9個月,則可考慮應用呱甲酯藥物治療。然而,AAP強烈建議經治醫生首先谘詢富有經驗的心理學專科醫生,評估患兒的發育障礙,並同時考慮幼兒用藥的安全風險以及不啟動藥物治療時上學和社交活動的潛在風險。對於小學學齡的兒童,推薦聯合應用一種經FDA批準的ADHD藥物以及有醫學循證證據的行為治療,或以前者替代後者,但最好使用聯合治療。對於青少年,推薦應用一種經FDA批準的ADHD藥物聯合或不聯合行為治療。對於所有年齡的患兒,臨床醫生均應逐漸調整ADHD藥物劑量並每半年複診一次,以便在潛在副作用最小化的情況下實現最佳轉歸。
指南等相關鏈接:
CDC 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 What You Should 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