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育性髖脫位(2歲以上)臨床路徑

作者:衛文 來源:衛生部 日期:10-12-07

  發育性髖脫位(2歲以上)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發育性髖脫位(先天性髖脫位)(ICD-10:Q65.0/Q65.1),年齡在2歲以上、8歲以下,累及單側或雙側。

  行髖關節切開複位、骨盆截骨/髖臼成形(股骨短縮旋轉截骨)術(ICD-9-CM-3:79.85、77.29/77.25)+石膏固定術。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小兒外科學》(施誠仁等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小兒外科學》(衛生部規劃教材-高等醫藥院校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Tachdjian小兒骨科學》(美國Harcourt科學健康出版社,第6版,2006年)。

  1.臨床表現:肢體不等長、走路跛行或搖擺步態。

  2.體格檢查:內收肌緊張、Allis征陽性(單側病變),Trendelenburg征陽性。

  3.骨盆正位片:股骨頭位於Pekin方格的外上或外下象限、髖臼淺平、假臼形成。

  4.髖關節三維CT:必要時。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小兒外科學》(施誠仁等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小兒外科學》(衛生部規劃教材-高等醫藥院校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Tachdjian小兒骨科學》(美國Harcourt科學健康出版社,第6版,2006年)。

  行髖關節切開複位、骨盆截骨/髖臼成形(股骨短縮旋轉截骨)術(ICD-9-CM-3:79.85、77.29/77.25)+石膏固定術。

  (四)標準住院日為10?12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Q65.0/Q65.1發育性髖脫位疾病編碼。

  2.患兒年齡在2歲以上,8歲以下。

  3.雙側病變行單側手術者。

  4.當患兒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3?4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尿便常規、血型、凝血功能、電解質、肝腎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備血;

  (2)胸片、心電圖;

  (3)骨盆正位片。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髖關節三維CT。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推薦用藥及劑量)。

  2.推薦藥物治療方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的藥物)。

  3.使用時機:術中1次,術後3天。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4?5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聯合麻醉。

  2.手術方式:髖關節切開複位、骨盆截骨/髖臼成形(股骨短縮旋轉截骨鋼板內固定)+石膏固定術。

  3.手術內置物:克氏針/鋼板/同種異體骨等。

  4.術中用藥:靜脈抗菌藥物。

  5.輸血:1?2單位(必要時)。

  (九)術後住院恢複4?5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骨盆正位片,必要時肝腎功能、電解質。

  2.術後用藥:靜脈抗菌藥物的應用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十)出院標準。

  1.體溫正常。

  2.切口幹燥無出血、感染、肢體無明顯腫脹或血供障礙等表現。

  3.術後複查X線證實股骨頭複位良好、頭臼同心。

  4.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並發症和/或合並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手術期並發症(切口感染、再脫位等)可能造成住院時間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

  2.雙側病變同時手術者,轉入其他相應臨床路徑。

關鍵字:發育性髖脫位,臨床路徑,住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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