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發育性髖脫位(先天性髖脫位)(ICD-10:Q65.0/Q65.1),年齡在2歲以上、8歲以下,累及單側或雙側。
行髖關節切開複位、骨盆截骨/髖臼成形(股骨短縮旋轉截骨)術(ICD-9-CM-3:79.85、77.29/77.25)+石膏固定術。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小兒外科學》(施誠仁等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小兒外科學》(衛生部規劃教材-高等醫藥院校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Tachdjian小兒骨科學》(美國Harcourt科學健康出版社,第6版,2006年)。
1.臨床表現:肢體不等長、走路跛行或搖擺步態。
2.體格檢查:內收肌緊張、Allis征陽性(單側病變),Trendelenburg征陽性。
3.骨盆正位片:股骨頭位於Pekin方格的外上或外下象限、髖臼淺平、假臼形成。
4.髖關節三維CT:必要時。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小兒外科學》(施誠仁等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小兒外科學》(衛生部規劃教材-高等醫藥院校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Tachdjian小兒骨科學》(美國Harcourt科學健康出版社,第6版,2006年)。
行髖關節切開複位、骨盆截骨/髖臼成形(股骨短縮旋轉截骨)術(ICD-9-CM-3:79.85、77.29/77.25)+石膏固定術。
(四)標準住院日為10?12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Q65.0/Q65.1發育性髖脫位疾病編碼。
2.患兒年齡在2歲以上,8歲以下。
3.雙側病變行單側手術者。
4.當患兒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3?4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尿便常規、血型、凝血功能、電解質、肝腎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備血;
(2)胸片、心電圖;
(3)骨盆正位片。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髖關節三維CT。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推薦用藥及劑量)。
2.推薦藥物治療方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的藥物)。
3.使用時機:術中1次,術後3天。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4?5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聯合麻醉。
2.手術方式:髖關節切開複位、骨盆截骨/髖臼成形(股骨短縮旋轉截骨鋼板內固定)+石膏固定術。
3.手術內置物:克氏針/鋼板/同種異體骨等。
4.術中用藥:靜脈抗菌藥物。
5.輸血:1?2單位(必要時)。
(九)術後住院恢複4?5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骨盆正位片,必要時肝腎功能、電解質。
2.術後用藥:靜脈抗菌藥物的應用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十)出院標準。
1.體溫正常。
2.切口幹燥無出血、感染、肢體無明顯腫脹或血供障礙等表現。
3.術後複查X線證實股骨頭複位良好、頭臼同心。
4.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並發症和/或合並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手術期並發症(切口感染、再脫位等)可能造成住院時間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
2.雙側病變同時手術者,轉入其他相應臨床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