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消息,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再評價,認為含呋喃唑酮複方製劑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在我國使用風險大於獲益,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複方製劑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已上市銷售的含呋喃唑酮複方製劑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於3月31日前完成,召回產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
查詢顯示,此次受影響的含呋喃唑酮複方製劑生產企業共有12家,包括貴州科輝製藥有限責任公司、海南製藥廠有限公司製藥一廠、華潤三九(雅安)藥業有限公司、貴州神奇藥業有限公司等。據了解,呋喃唑酮為殺菌劑,具有較廣的抗菌譜, 最敏感菌為大腸杆菌,炭疽杆菌,副傷寒杆,痢疾杆菌,肺炎杆菌,傷寒杆菌對之亦敏感,主要用於敏感菌所致的細菌性痢疾,腸炎、霍亂,也可以用於傷寒、副傷寒、賈第鞭毛蟲病、滴蟲病等。
附:含呋喃唑酮複方製劑生產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