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是兒童時期常見的一種自身免疫性全身血管炎疾病,具有自限性,常發生於5歲以下兒童,其可累及中小血管,特別是冠狀動脈,出現冠狀動脈擴張、狹窄、動脈瘤以及心肌梗死等,未經正規治療的患兒,其冠狀動脈病變發生率為25%-30%,而及早接受治療後,冠狀動脈瘤的發生率可降低到5%[1]。現對本人學習川崎病的資料進行總結,整理後與大家分享,拋磚引玉。
對於冠脈的損害,學者們認為可能與血管內皮細胞損傷、血管彈力蛋白與血管壁結構蛋白酶降解及負向調節 T細胞活化有關[2]。血管內皮細胞損傷與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2(FGF23)、中性粒細胞表麵黏附分子 (CD11b)、白細胞介素-1β(IL-1β)及TNF-α表達增加,IL-1β受體拮抗劑 (IL-1Ra)表達減少等有關,其中,有研究表明,在對丙種球蛋白治療無反應的 KD患者中,IL-1β表達上調,而IL-1β受體拮抗劑 (IL-1Ra)表達下降[3][4];TNF可導致血管損傷和血栓形成,如將KD小鼠模型的TNF-α和 (或)TNFR-I(TNF-α的受體)基因敲除,則沒有冠狀動脈血管炎症及冠狀動脈瘤的發生,這為治療丙種球蛋白耐受的KD病例提供了理論依據。
而冠脈血栓形成則可能與心血管內皮細胞損傷、血流動力學改變以及血液凝固性增加有關。在各種因素的作用下,冠脈內皮細胞損傷、動脈擴張,使血流減慢並產生渦流,血小板與損傷的內皮細胞接觸幾率升高,加之與KD急性期血小板急劇增加及活化、纖維蛋白原增多及血脂代謝異常等改變,眾多因素相互作用,致使血栓形成。[5]
臨床表現:
典型的川崎病臨床表現比較明顯,有發熱,可呈張弛熱或稽留熱,且有抗生素治療無效等特點;皮疹,多形性紅色斑疹或蕁麻疹樣皮疹,急性期掌蹠可發紅、指端硬腫,恢複期則出現典型的膜樣脫皮;雙眼出現結膜充血,但無膿性分泌物,口腔黏膜彌散性充血,嘴唇潮紅、皸裂,可見楊梅舌;雙頸部淋巴結腫大,質地硬,有觸痛,但表麵皮膚無發紅,無化膿等典型表現,當出現心髒受累時,可出現相應的臨床表現。
輔助檢查:
1.實驗室檢查:血常規有白細胞升高、貧血、血小板升高,血沉、CRP升高,血清蛋白降低、心肌酶異常等,這些檢查結果可提示發生冠脈損害的作用,許多學者認為:血小板>300×109/L,清蛋白<35 g/L、CRP>100 mg/L是發生冠狀動脈病變的相關危險因素,而且後兩者是獨立危險因素。[6][7][8](其他危險因素還包括:男性患兒、患病年齡<11個月或>48個月著、不完全KD、IVIG抵抗、發熱天數≥10天。)
2.心電圖檢查:可有ST-T波改變,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肌梗死等表現。
3.胸片:心髒增大。
4.彩色多普勒超聲心動圖:為一種較為經濟、無創且價格較高的檢查方法,可測量冠狀動脈內徑大小、左心室收縮功能情況、是否存在心包積液等,在診斷冠脈病變有優勢。我國兒童冠狀動脈正常值參考標準:
<3歲,冠狀動脈內徑<2.5 mm;
3~9歲,冠脈內徑<3.0 mm;
>9歲,冠狀動脈內徑<3.5 mm。
當冠脈內徑超過正常值或某一節段內徑超過相鄰節段內徑的1.5倍時,即可診斷冠脈擴張,協助診斷川崎病或對冠脈損害的隨訪之用。[9]
5.冠脈造影:是診斷冠脈病變的金標準,但是有創檢查,限製了其的運用。
診斷:
典型川崎病
典型川崎病的臨床表現比較明確,一般不容易漏診或誤診。對臨床病例,發熱≥5天者,並符合下麵5項中4項或以上者即可診斷川崎病。若少於4項者,但超聲心動圖提示冠狀動脈擴張者也可診斷為川崎病[10]:
(1)雙眼眼結合膜充血,無膿性分泌物;
(2)唇充血皸裂,口腔黏膜彌散性充血,舌頭呈楊梅舌;
(3)急性非化膿性頸部淋巴結大,直徑>1.5 cm。
(4)手足改變:急性期掌蹠發紅、指(趾)端硬腫,恢複期指(趾)端膜樣脫皮;
(5)多形皮疹。
不完全型川崎病
對於不完全型川崎病,臨床診斷較為困難,尤其是苦於無特異性實驗室診斷指標,誤診為普通感冒、敗血症、藥物過敏等疾病,延誤治療時機,並且其發生冠狀動脈損害的機率也較高(延誤治療時機也是其原因之一),預後往往不甚樂觀[6][7][8]。從檢索到的文獻上看,發熱,是不完全型川崎病最常見的症狀[7,11],如合並以下情況,高度提示不完全型川崎病可能性大:
1、肛周皮膚潮紅、脫屑,多於發熱3-5天內出現[7,8,11]。
2、卡介苗接種部位紅腫[7,8,12]。
3、指端膜狀脫屑。
4、發熱經抗感染治療無效且排除其他疾病可能,超聲心動圖示血管壁輝度增強、冠狀動脈未逐漸變細、左心室收縮功能降低、心包積液者。嬰幼兒冠脈病變出現較早,3 天內可出現。[13]
5、發熱超過5天,抗生素治療無效,但隻符合典型川崎病診斷標本的2-3項者,需注意實驗室檢查結果,如具備下列3項或以上者也可診斷為不完全型川崎病,並開始治療:急性期白細胞計數≥15×109/L,以粒細胞為主、CRP>3.0 mg/L、ESR>40 mg/L、清蛋白≤30 g/L、貧血、轉氨酶升高、發病7 天後血小板>450×109/L、尿常規中白細胞≥10個/HP[14]。
治療:
對診斷為川崎病的患兒,治療方案如下[15]:
1.丙種球蛋白:劑量2 g/kg,靜脈滴注,如果出現靜丙抵抗者則予第二劑IVIG治療[16]。運用過靜丙的患兒,9個月內不宜進行麻疹、風疹及腮腺炎等疫苗接種。但至於是否用量及時間問題,有學者對此提出了疑問,比如Egami K等[17]過早給予靜丙組的患兒冠脈損害的發生率甚至更高!過早給予有增加丙球抵抗的風險,過晚又不能很好的阻止冠脈的損害,而在病程的5-10天內,使用靜丙治療川崎病則取得較滿意的結果[18,19,20,21,22]。而在劑量上,麵對經濟困難的家庭或一時難以籌集足夠的丙球者(指丙球2 g/kg),IVIG 1 g/kg x 1次或2次的方案也可能是一個選擇的方案,但一般不建議使用400 mg/(Kg.d) 4-5d這個方案[20,23]。
2.阿司匹林:30~50 mg/kg•d口服,阿司匹林於熱退 3 天後銳減為 3~5 mg/kg•d,頓服,在無冠脈損害的情況下,療程一般為6-8 周;若存在冠脈病變者,需口服至冠脈恢複正常後停藥。
3.其他抗血小板治療藥物,如氯吡格雷[0.2 mg/(kg•d) 與9 mg/(kg•d) 阿司匹林合用],雙嘧達莫[2~5 mg/(kg•d)與阿司匹林聯用]。
4.抗凝藥物:適應症為中等及以上冠脈擴張者、有冠狀動脈迅速擴張並血栓樣回聲者、心肌梗死病史者。采取的藥物如華法林[0.05~0.12mg/(kg•d),1次口服,INR:1.5-2.5]、低分子肝素[2-3mg/(kg•d),bid][5]。
5.TNF-α單克隆 Ig G抗體:如英夫利昔(5 mg/kg)。[24]
6.糖皮質激素:1979年一個小樣本的觀察性研究報道,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們,其冠脈瘤的發生率更高,使類固醇在川崎病治療中一直被視為禁忌,認為其可促進血栓行成。最近,有一項對川崎病早期加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的薈萃分析顯示,糖皮質激素結合IVIG作為初始治療方案與傳統的丙種球蛋白治療相比,顯示出更好的保護作用,在高危患者(IVIG治療抵抗者)中早期幹預療效更加顯著,並且強調是在剛診斷KD時使用最有益,該項結果發表於2016年10月17日的JAMA兒科學上。[25]
隨訪:
1.對於無冠脈病變或隻有一過性冠脈擴張者,出院後不限製體力勞動,建議發病後1月、3月、6月、1年及5年內每年,各隨訪1次,根據患兒情況行血常規、心電圖或心髒彩超檢查。
2.對於冠脈輕度擴張(內徑<4.0 mm)或中度擴張者(4.0 mm<內徑<8.0 mm),限製劇烈活動,並建議發病後1月、2月、3月、6月、1年及5年內每年各隨訪1次,隨訪內容同上,對於中度擴張者,必要時可行冠脈造影檢查。
3.冠脈瘤患兒(內徑>8 mm),禁止任何運動,視病情每月定期隨訪,病情穩定後改為每3個月隨訪1次,除常規隨訪內容外,有缺血征象者行選擇性冠狀動脈造影。[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