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性驚厥(FS)是最常見的兒童驚厥,大約2%——5%的兒童患病,多見於3個月——5歲的兒童。首次發作於6個月——3歲,男性稍多於女性,絕大多數5歲後不再發作。盡管絕大多數熱性驚厥都是良性的,但很少引起腦損傷和死亡,但發作時會給家長造成極大的焦慮和恐慌,擔心以後複發或發展為癲癇而尋求過度檢查和治療。
歐美國家5歲以下兒童熱性驚厥的患病率為2%——5%,我國1988年全國流行病學調查數據顯示熱性驚厥為30%,男性多於女性,首次發作年齡90%在6個月——3歲,平均起病年齡為18——22個月。
熱性驚厥定義三要素:年齡、發熱、驚厥
國際抗癲癇聯盟1993年規定,1個月齡以上的兒童發生的與發熱疾病相關的驚厥,不是由於中樞神經係統感染引起,並排除既往的新生兒驚厥或不明原因的驚厥以及其他急性症狀性驚厥。
驚厥的診斷思路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熱性驚厥並不同於有熱驚厥,有熱驚厥包括顱內感染和顱外感染兩大類,而熱性驚厥僅是顱外感染性疾病的一種。
兒童首次熱性驚厥的相關因素
一級或二級親屬的有熱和無熱驚厥史;
病毒感染:歐美國家以皰疹病毒-6型最常見;亞洲國家以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多見;細菌感染僅占0.9%;
鐵、鋅等微量元素的缺乏;
某些疫苗接種如百白破和麻風腮疫苗;
兒童發育遲滯及大腦異常。
熱性驚厥分為單純性(SFS)和複雜性(CFS),大多數熱性驚厥是單純性,僅有少數為複雜性。其中SFS患者癲癇的發生率是2%,而CFS患者發生癲癇的發生率為5%——30%。
熱性驚厥臨床評估和檢查
熱性驚厥主要依靠父母或帶養人提供的病史和對驚厥情況的描述而做出臨床診斷。醫生應詳細詢問病史,尤其是熱性驚厥家族史,近期抗生素治療,包括父母自行給患兒應用的藥物,以及近期預防接種史。
腦電圖檢查可有背景慢波或異常放電,不管熱性驚厥是單純性還是複雜性,都不推薦做腦電圖檢查,因為該項檢查對預測複發或發展為癲癇並沒有幫助。頭顱CT或MRI檢查可早期檢出顱腦結構性病灶,如腦發育不良、腦膿腫或腦腫瘤。目前各國指南均不推薦為常規檢查。對單純性FS兒童,不推薦做神經影像學檢查(CT或MRI)。少數情況下,如:複雜FS發作後神經功能缺損持續數小時;熱驚厥持續狀態;複發複雜性FS等應做頭MRI檢查,以協助發現顱內感染和皮層發育不良等異常。熱性驚厥患兒應排除中樞神經係統感染性疾病。
美國兒科學會2011年版FS指南推薦的腰穿指征:
① 有腦膜刺激征或提示顱內感染的症狀或體征
② 對於6——12個月患兒,如果沒有接種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鏈球菌疫苗,或不能確定是否接種過疫苗時
③ 對於表現為FS前已經用過抗生素的病例推薦腰穿檢查
④ CFS尤其是FSE
熱性驚厥急救處理
通常患兒送到醫院時驚厥已經自然緩解。在處理患兒熱性驚厥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原則:1、患兒應側臥位,解鬆衣領、腰帶,用紗布包好壓舌板放在上下磨牙之間,防止舌咬傷。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吸痰。2、吸入,若伴有發熱,應及時給予藥物及物理降溫,以達到快速降溫目的。3、快使用止驚藥物。
對正在發生驚厥的患兒要注意:1、靜推安定(地西泮):0.2——0.5mg/kg,速度1mg/min,總量不超過5mg;2、對無條件靜脈用藥的病人,可選擇咪達唑侖肌肉注射,0.1——0.2mg/kg,最大量為每次5mg;或0.2——0.3mg/kg滴鼻或滴入口腔粘膜,最大量為每次7.5mg;3、安定直腸給藥(2-5歲每次0.5mg/kg)或者用安定栓劑;4、咪達唑侖鼻腔給藥優於安定直腸給藥,並與其本身靜脈用藥效果相當。5、如果抽搐持續不止,可應用苯巴比妥負荷量20mg/kg在5——10分鍾緩慢靜推,為減輕呼吸抑製,也可將負荷量分2次,間隔30min。該藥在15——20min起效,作用維持12——24小時。6、如果用足量安定或其他苯二氮卓類藥物仍不能控製驚厥,應使用抗癲癇藥物治療。7、如果仍無效,應給予插管和麻醉。
對患兒家長的教育和指導
對家長進行教育是及其重要事務一步,這也是防止家長過度治療的關鍵。FS急性發作緩解後,醫生應向家長說明患兒沒有死亡或腦損害的危險,安慰家長。
因病毒感染是最常見的發熱原因,最合適的藥物治療是退熱劑。應給予撲熱息痛或布洛芬糖漿(均為10mg/kg, 每6小時一次)。指導家長為患兒脫去衣物,用溫水(而不是涼水)做物理降溫的方法。必要時,針對發熱原因如扁桃體炎或泌尿係感染給予口服抗菌素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