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適應證:經症狀、體征、影像學和神經定位檢查診斷為LDH,經正規保守治療6~8周無緩解,出現感覺運動功能障礙、馬尾綜合征、難以耐受的疼痛或反複發作影響工作和生活者。
手術禁忌證:嚴重心、肺、肝、腎疾病,有感染病灶,嚴重神經衰弱,精神病患者,保守治療有效的患者。
手術方法的選擇:
(1)開窗減壓術:腰痛伴單側下肢痛,累計一個間隙者。
(2)半椎板切除:腰痛伴單側肢體疼痛,累計兩個間隙者或原診斷為某一間隙突出,術中發現該間隙的病理變化不足以解釋術前症狀而需要探察臨近間隙者。
(3)全椎板切除:巨大的中央型腰椎間盤突出伴急性馬尾神經損傷症狀者。髓核摘除術後複發經保守治療無效,需二次手術者。
(4) 關節突部分切除或關節突切除:極外側型或合並椎管狹窄者。
用 標準術式治療LDH,術後仍有少數人殘留腰部痛或症狀加重,人們常將這些表現歸因於椎間盤切除後的病理改變。通過節段性融合等方法解決了不少此類患者的痛 苦,包括後路橫突間融合、椎間融合和上世紀90年代發展起來的椎間融合器技術(BAK,Cage)等,目前認為融合率與臨床滿意率呈正相關。不過也有學者 觀察發現,盡管融合率達89%,而臨床滿意率隻有60%。因此,有作者認為堅固的融合並不一定預示著臨床療效滿意,常規椎間盤術後的殘留症狀可能還有其他 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