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育性髖關節脫位的治療對策

作者:李浩宇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11-12-07

  兒童發育性髖關節發育不良(Developmental dysplasia of the hip,簡稱DDH),為兒童肢體殘疾首位病種,是一種發生在兒童的原因不明的以髖臼發育不良和股骨頭脫位為特點的先天性或發育性疾病,發病率1~3%。表現為股骨頭半脫位,髖臼發育不良和完全脫位。

  解放軍總醫院小兒外科主任李浩宇教授在中華醫學會第十三屆骨科學術會議暨第六屆國際COA學術大會上,向與會代表講解了兒童發育性髖關節脫位的治療對策,現摘登如下。

  DDH過去又稱先天性髖關節發育不良(Congenital dysplasia of the hip),Westin 、Ilfeld 、Makin 和Paterson 曾報告一些新生兒臨床和X線檢查均正常,以後卻發展為髖脫位,因此他們將這種病變稱為“發育性髖關節發育不良” ,以區別於先天性髖關節發育不良。現CDH 被DDH 所取代 。

  根據年齡分為5 個治療組:新生兒組(出生~6 月齡);嬰兒組(6~18 個月齡);幼兒組(18~36 月齡);兒童組(3~8 歲齡);青少年組(大於8~10 歲齡)。

  新生兒組(出生~6 月齡):Pavlik 連衣挽具通常被認為是安全有效的一線治療方法。Harding等人報道出生後21 天內開始使用Pavlik 連衣挽具治療的成功率是出生21 天後開始使用Pavlik 連衣挽具的三倍。

  Ortolani 和Barlow 試驗陽性患兒,應用連衣挽具治療的成功率為 85%~95%。畸胎型脫位,則不能使用連衣挽具。脫位或半脫位,用連衣挽具治療3~6 周後仍持續存在,應當放棄繼續使用。

  嬰兒組(6~18 個月齡):主要手段為閉合複位,包括術前牽引、內收肌切斷下的輕柔閉合複位,閉合複位失敗後切開複位,大多數兒童的股骨頭自4~6月年齡開始骨化,骨骺核沒出現,禁止閉合複位,易引起股骨頭缺血性壞死。

  幼兒組(18~36 月齡):手術治療。方法為切開複位+股骨截骨或骨盆截骨,切開複位+股骨截骨+骨盆截骨,去除妨礙複位的軟組織結構,實現股骨頭中心性複位。

  兒童組(3~8 歲齡):此年齡組髖關節周圍的結構已發生適應性短縮,髖臼和股骨頭也出現結構性改變,因此需要切開複位。術前不應該再作骨骼牽引,減少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發生率。一期切開複位和股骨短縮,或同時作骨盆截骨等聯合手術,為治療年長兒童DDH 的方法。

  青少年組(大於8~10 歲齡):完全性雙側脫位且脫位較高者,不應予以切開複位,待進入成年期後,再考慮作全髖關節置換術。單側完全性髖關節脫位,可考慮切開複位。髖臼發育不良半脫位有疼痛者,避免髖關節切開複位,選擇適當的骨盆截骨術及股骨近端聯合截骨進行治療,可獲得滿意療效。

  手術治療對策:個性化手術要求全麵掌握各種類型的骨盆及股骨近端截骨方式,針對具體病人具體分析,結合患兒年齡、性別、股骨近端病變、髖臼病變及髂骨翼發育的具體不同特點。在綜合考慮的基礎上,選擇相應的術式聯合性治療,提高療效,降低並發症。

  包括骨盆手術和股骨近端手術兩個方麵,骨盆手術根據病變情況不同可選擇Salter 骨盆截骨、Pemberton 截骨術、Dega 截骨術、Albee 骨盆截骨、Westin 骨盆截骨、Staheli 髖臼延伸術Chiari內移截骨及造蓋手術等。股骨近端手術可選擇短縮、旋轉、內翻截骨。

  (本文根據COA2011骨科教程整理)

關鍵字:李浩宇,COA,骨科,髖關節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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