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癌的孕激素治療
一般來講,子宮內膜癌應切除子宮,隨著發病年輕化,部分患者尚未生育,強烈要求保留生育功能。對於早期、高分化、病灶局限的這部分患者,可以考慮保留生育功能。對於孕激素受體陽性的病例可用大劑量孕激素治療,文獻報道有效率達到50%-70%。
但是,根據國內外報道的數據,子宮內膜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以後,妊娠分娩率隻有30%-40%,不容樂觀。因疾病本身影響到子宮內膜容受性等,所以不易受孕。第二,子宮內膜癌的內分泌治療,子宮內膜癌大部分是激素相關腫瘤,所以可用孕激素治療,那麼對於不要求保留生育功能就可用大劑量孕激素治療嗎?大部分國內外專家認為孕激素治療適用於年輕、需要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也適合於晚期複發,不能手術、不能耐受化療的患者。而對於大多數子宮內膜癌患者,不主張內分泌治療,但因其副作用小,成本低,對於合並高危因素的子宮內膜癌患者,我個人建議應用孕激素治療。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臨床病例總結發現應用大劑量孕激素治療一年以上的患者,與不用孕激素治療和用孕激素治療時間不夠一年的患者相比,腫瘤複發率明顯降低。所以,我認為對於子宮內膜癌患者如沒有孕激素使用禁忌症,那就是適應症。那麼劑量用多少呢?一般大劑量時指200mg以上,我以前主張用1年,國外最新文獻報道建議應用5年,這讓我們聯想到對於乳腺癌患者的治療時間,所以我個人提倡長時間應用,但尚缺乏大樣本,前瞻性的研究。歡迎大家做一個的這樣的前瞻臨床觀察,來獲得子宮內膜癌患者應用孕激素治療的臨床數據。
子宮內膜癌的保育治療
關於子宮內膜癌,我們一直注重子宮內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問題。在2015 年,利用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平台,我們要積極開展子宮內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研究,因為許多年輕的內膜癌患者無法生育會直接影響家庭、社會的和諧,如果能夠解決這個的問題,對於構建和諧社會來說是非常有意義的,所以我們在製定診療方案的時候,要注重患者生育功能的保留,包括切除卵巢後對患者生活質量、家庭生活的影響。總體來說,目前在婦科腫瘤方麵尤其是子宮內膜癌的治療方麵更加傾向於個體化、人性化的治療。而不是單單治病,應該在治病的同時要結合病人本人的個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