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胚胎是很嬌貴的“物種”,其發育除了受父母遺傳物質的影響外,還受諸多環境因素的影響。遺傳因素、空氣汙染、食品汙染等大環境不是普通人能掌控的,而藥物、吸煙、酗酒等因素,則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控製的。在此重點說說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而提到妊娠期用藥,不得不提及兩樁公案:一樁是海豹兒畸形,另一樁是四環素牙。
公案一:海豹肢畸形
1961年10月,在原西德婦產科醫生的一次學術會議上,有3位醫師分別報告發現數千名新生兒畸形。畸形嬰兒沒有臂和腿,手和腳直接長在軀幹上,樣子很像海豹,被稱為“海豹肢畸形”,新生兒則被稱為“海豹兒”。隨後,“海豹兒”相繼在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等國出現。從1962年5月至1963年3月,僅僅10個月中,西德就有5500名“海豹兒”出生,還有相當多孕婦出現流產、早產和死產的現象。
調查發現,造成嬰兒海豹肢畸形的罪魁禍首,是女性懷孕初期服用“反應停”所致。“反應停”是商品名,化學藥名為“沙利度胺”,1953年在德國首先被合成出來,曾經廣泛用於妊娠早期的止吐。1961年,“反應停”停止生產,各國停用反應停後,“海豹兒”再也沒有出現。
公案二:四環素牙
有些人怎麼看都是大美女,但就是不能開口笑,因為一笑就是一口顏色很重的牙齒,這就是四環素牙。
四環素族抗生素(包括四環素、土黴素、金黴素等)價格低廉而且毒性低,但不幸的是如果在胎兒的牙發育礦化期孕婦服了四環素族藥物,藥物可被結合到胎兒的牙組織內,使牙著色,並造成牙釉質發育不全。我國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才注意到這一問題,現在我們看到的四環素牙多半是“60後”或“70後”的人。這一用藥失誤給無數人帶來了痛苦,所幸口腔科可以修複,盡管價格不菲。
兩樁公案讓我們看到,不起眼的小小藥丸,能引起或大或小的畸形或異常,給寶寶一生帶來陰影,甚至嚴重到沒有機會來到這個世界上,所以妊娠期用藥問題非常重要。
孕產婦用藥原則
① 必須有明確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藥。
② 不自行用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用藥。
③ 能用一種藥物就不要用兩種或多種藥物。
④ 用療效肯定的老藥,不使用對胎兒有無不良反應尚不確定的新藥。
⑤ 能用小劑量的,就不用大劑量。
⑥ 嚴格掌握藥物劑量和持續時間,能停藥就及時停藥。
⑦ 如果病情允許,妊娠早期盡量不用藥,推遲到妊娠中期。
⑧ 如果病情特殊,必須在妊娠早期使用對胎兒有害的藥物,則需要考慮終止妊娠。
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性等級
如何評價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性程度呢?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將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性分為A、B、C、D、X 5個級別。一般認為,在妊娠前12周,不宜使用C、D、X級藥物。
A級
經過臨床對照研究,沒有資料證實藥物在妊娠早期與中晚期對胎兒有危害作用,對胎兒傷害可能性最小,是無致畸性的藥物。如適量的微生物和微量元素。
B級
經動物實驗研究,未見對胎兒有危害,但無臨床對照實驗,在人體中未得到有害證據,可以在醫生的觀察下使用,如青黴素、紅黴素、地高辛、胰島素等。
C級
動物實驗表明對胎兒有不良影響的藥物。由於沒有臨床對照試驗,隻能在充分權衡藥物對孕婦的益處、對胎兒的潛在利益和對胎兒危害的情況下謹慎使用,如慶大黴素、異丙嗪(精神病藥物)、異煙肼(抗結核藥物)等。
D級
有足夠證據證明對胎兒有危害性的藥物,隻有孕婦有生命危險或患嚴重疾病,而其他藥物又無效的情況下才考慮使用,如硫酸鏈黴素等。
X級
動物和人類實驗證實會導致胎兒畸形的藥物,妊娠期間或可能妊娠的女性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呤、己烯雌酚等。
除了妊娠期用藥需要特別慎重之外,妊娠期甚至懷孕之前的3個月開始就要戒毒、戒煙、戒酒、少接觸輻射強的電子產品。吸毒和煙草是過街老鼠,對母體和胎兒的危害不言自明。酗酒也會對胎兒造成危害,金樽美酒鬥十千的李白的後代不如孔夫子後人牛氣衝天或許是佐證。至於深受女性垂青的手機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在帶來方便和時尚的同時,都有不同程度的輻射,為了寶寶,還是盡量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