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處置指南(2012年版)》發布

作者:鄭靈巧 來源:健康報 日期:12-11-14

  11月13日,衛生部發布《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處置指南(2012年版)》,明確了流感暴發疫情相關定義,規定了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處置與管理規範,以確保對流感暴發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根據該指南,流感樣病例是指發熱(腋下體溫≥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實驗室確定診斷為某種疾病依據的病例;流感樣病例暴發,指一個地區或單位短時間出現異常增多的有流行病學關聯的流感樣病例。

  指南規定,1周內在同一學校、幼托機構或其他集體單位出現1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要及時向所屬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縣級疾控機構接報後,應立即進行疫情核實。經核實確認的暴發疫情,通過中國流感監測信息係統報告疫情事件相關信息。1周內在同一學校、幼托機構或其他集體單位出現3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或發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症狀住院病例(不包括門診留觀病例),或發生2例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經縣級疾控機構核實確認後,應在2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信息係統報告。對於報告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信息係統的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經核實為流感暴發疫情後,所有實驗室確診和臨床診斷病例均要進行個案網絡直報,並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係統中進行個案病例的關聯。承擔檢測工作的流感網絡實驗室或疾控機構,負責在中國流感監測信息係統中錄入疫情樣本的實驗室檢測結果。負責暴發疫情調查處置的疾控機構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係統填報“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采樣及檢測結果統計表”,並按照要求做好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

  該指南還明確了暴發疫情流行病學調查、樣本采集、樣本檢測的具體要求,發生暴發疫情後應采取的相應預防控製措施,以及各有關部門的具體職責。

關鍵字: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縣級疾控機構,印發,住院病例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騰訊微博 更多
更多評論
//站內統計 //百度統計 //穀歌統計 //站長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