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於調整肺結核傳染病報告分類的通知》,以下是通知全文。
國衛辦疾控函〔2019〕2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國疾控中心:
《肺結核診斷》(WS288-2017)標準和《結核病分類》(WS196-2017)標準已於2018年5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為適應新診斷標準和分類標準實施後的工作需要,決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將“傳染病報告信息管理係統”中肺結核分類進行調整。現將有關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乙類傳染病肺結核分類由“利福平耐藥、塗陽、僅培陽、菌陰、未痰檢”調整為“利福平耐藥、病原學陽性、病原學陰性、無病原學結果”,“結核性胸膜炎”歸入肺結核分類統計,不再報告到“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點監測傳染病”中,並在每月公布的全國傳染病疫情中進行備注解釋。調整前後分類的對應關係詳見附件1,調整後的傳染病報告卡詳見附件2。
二、傳染病報告信息管理係統和結核病信息管理係統已完成功能改造並發布至測試係統,請各地認真組織功能測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已實現數據直接交換的地區,請通知數據交換單位在公共衛生數據交換服務平台下載修訂後的相關技術文檔,盡快進行調整。係統調整後,2019年以前的曆史數據不作變更, 2019年1-3月已經生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分類將由係統統一修訂,已經產出的統計報表將按照新的統計規則重新計算。
三、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肺結核傳染病報告分類調整工作,盡快更新傳染病報告卡,組織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疾病預防控製機構開展人員培訓,做好係統調整後續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