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工作中識別抑鬱症患者

作者: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 王剛 李曉虹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2-09-13

 在臨床工作中識別抑鬱症患者

注:請根據您近1周的感覺,用“從無”、“有時”、“經常”或“持續”回答上述問題。

評分標準:回答“無”、“有時”、“經常”、“持續”,未標記題目依次得1~4分,標*題目依次得4~1分。

各題得分之和稱為標準分:標準分<50分為“無抑鬱”;50分≤標準分<60分為存在“輕微至輕度抑鬱”;60分≤標準分<70分為存在“中至重度抑鬱”;標準分≥70分為存在“重度抑鬱”。

在臨床工作中識別抑鬱症患者

    我國目前有超過2600萬抑鬱症患者,他們中的大多數往往首次就診於綜合醫院,而非精神專科醫院。一項涉及15個國家和地區的多中心調查結果顯示,內科醫生對心理障礙的平均識別率僅為15.9%,而中國的識別率列倒數第2位。本文將向您講述在臨床工作中如何識別抑鬱症患者並評估其自殺風險。

  你可能曾經忽視的那些症狀

  對患者的主訴保持敏感性

  由於患者文化背景、教育程度及個人習慣不同,其對抑鬱症狀的描述也可能不同,有些患者可能存在典型抑鬱症狀,但不會表述;也有患者僅強調軀體不適。這時,就需要臨床醫生對抑鬱相關的描述保持敏感性。例如當患者談到自己“心情不好、壓抑、高興不起來、感到傷心、無助、沒興趣”等詞句時,醫生應高度重視,並據患者及伴診者提供的信息,以病史中的異常現象為線索,有重點地詢問,了解患者是否存在抑鬱相關症狀。

  關注患者的肢體語言

  在問診時,除傾聽之外,臨床醫生還要學會“察言觀色”,仔細觀察患者的表情、姿勢、態度、語言及行為,通過觀察可以發現某些症狀(如幻覺),並且可以判斷患者情緒反應的性質和強度,評估其整體精神狀態。

  簡單量表有助確診

  對懷疑存在抑鬱症狀者,可以結合抑鬱自評量表(SDS,表1)評估其是否存在抑鬱及病情嚴重程度。

  補充病史幫助鑒別診斷

  如果患者存在抑鬱症狀,還應進一步仔細了解病史(發病年齡、軀體疾病、既往發作次數及表現、既往治療、個人史和家族史等),注意既往有無輕躁狂或躁狂發作,與雙相抑鬱進行鑒別。

  “拯救”身邊的企圖自殺者

  自殺是抑鬱症的常見症狀,也是最為嚴重的後果。

  很多抑鬱症患者在自殺前表現得相當平靜,因為他們已經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並計劃好自殺的方法,所以會感到暫時的解脫。

  敢於詢問患者

  對存在抑鬱症狀的患者,臨床醫生要高度警惕,必須詢問其是否存在自我傷害的想法和行動。很多醫生擔心自己的問話會冒犯患者,給患者“提醒”,實際上這些擔心都是不必要的。

  國外研究結果顯示,60%以上的自殺者在付諸行動前的1年內曾主動就醫,其中的大多數在自殺前1周內仍在就醫,這說明患者迫切地需要幫助。

  隻要醫生詢問方法得當,多數患者都會對醫生的關心表示感激,感到醫生能夠體會、理解其痛苦的感受。

  例如醫生可以在這些患者就診時詢問“您是否感到活著很累?您有沒有覺得活著沒意思?”之類的問題,部分患者或許會承認自己“想死”的意願;而後,醫生可以繼續詢問患者有無具體計劃、計劃內容及是否采取行動等。

  評估自殺風險

  當獲知患者存在自殺觀念或自殺企圖時,則需要醫生進一步評估其自殺風險。

  當患者合並下列因素時,其自殺風險升高:① 年齡≥45歲;② 酒精依賴;③ 易怒、衝動或存在暴力行為;④ 既往有過自殺行為;⑤ 男性;⑥ 拒絕接受幫助;⑦ 抑鬱合並自責、後悔與焦慮,或經久未愈;⑧ 既往曾住院治療;⑨ 經曆過重大生活事件;⑩ 嚴重焦慮或驚恐發作。

  關於自殺風險評估,除了臨床判斷外,可考慮使用相關量表輔助,常用的有貝克絕望量表(表2)等。

  及時轉院治療

  對於有自殺、自傷行為或高度自殺風險者,應建議家屬立即將患者轉往精神專科醫院住院治療。

關鍵字:識別,抑鬱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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