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衛生部和財政部自2011年起設立中央補助地方疾病預防控製業務培訓項目,其中包括精神衛生人力資源培訓-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訓項目。
為做好此項目的實施工作,衛生部於8月24日發布《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訓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規定了全國精神疾病防治培訓的授課方式、采用課件及教學內容等。
關鍵字:衛生部,《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訓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