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相關因素與腦卒中

作者:台灣埔裏基督教醫院神經內科 柯德鑫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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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柯德鑫博士在2011天壇國際腦血管病會議的世界華人卒中論壇中作報告。

  近年來,因工作過勞產生的相關健康問題受到社會大眾的廣泛重視。心、腦血管疾病的急性發作時有發生,最極端的結果不外乎猝死。這種案例在各行各業都有,也因為患者都很年輕,更是引起大家的關注。

工作相關因素引發心腦血管疾病

  隨著工業轉型,工作相關因素引起心血管疾病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常見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包含肥胖、高血壓、吸煙、高脂血症、缺乏運動、糖尿病等,但這些因素隻能解釋約30%~40%的心血管疾病。

  最近有研究指出,超時工作、輪班工作等導致的睡眠不足與心血管疾病有關,且超時工作及睡眠不足均為心血管疾病獨立的危險因素。超時工作會導致高血壓、自覺健康不適、睡眠問題、及憂鬱等負麵效應,若每天超時工作3~4小時,可能導致急性冠狀動脈心髒病的發生風險增加1.6倍。超時工作,即超過每周工作時數40小時或每日8小時。

  在日本,過勞死(Karoshi)是一個社會醫學用語,意指因過度工作勞累造成的死亡。1970年代末期,日本學者最早提出“過勞死”的觀念。研究發現,長時間工作會增加交感神經係統活性,導致血液中腎上腺素的增加,且持續維持在較高的濃度。腎上腺素能使血壓上升,心跳加快,長時間的刺激下,使得心髒、血管受到影響並產生病變,進而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機會。

  台灣有企業管理方麵的專家學者依據日本產業發展的過程和經驗,探討過勞死的問題及企業的責任,希望能進一步以社會學的觀點提出預防措施。他們發現,過勞死的原因主要有二:①過長的勞動時間;②過重的工作壓力。

  其他與工作相關的因素包括:不規則的工作時間,單身赴任、派遣、調職,出差過多,深夜工作,通勤時間長,以績效敘薪等。而企業方麵對工作壓力及壓力調適不重視,工會未能提出積極的應對措施,使勞動者壓力慢性化,進而引發過勞死事件頻頻發生。

  許多研究顯示,高工作負荷(high job strain)的職業會增加患急性冠狀動脈心髒病的風險,從事這些職業的人有很高的心理負擔或體力需求,但工作控製度卻很低,也就是說勞工隻能依循既定不變的程序、步驟去完成工作,常常會有時間的壓力。因為缺乏主動學習的機會,容易產生挫折感而導致壓力症狀。累積性的壓力反會使人喪失自信,會加速流失主動學習的能力,並造成抗壓性減低,形成惡性循環。

  對工作而言的“社會支持”包括家人、親戚、朋友是否認同或支持你選擇的工作,以及當你在職場遇到困難或問題時,上司或同事能否及時給予支持。社會支持本身可能是壓力源,但也可能對個人的壓力反應有緩衝或強化的作用。

 預防措施

  由於勞工要求腦血管及心髒疾病職業病鑒定的案例日漸增加,台灣的勞工委員會於1991年製定了“職業引起急性循環係統疾病診斷認定基準”,並於2004年及2010年兩度修正。職業引起急性循環係統疾病診斷認定基準以工作時數作為“量”的考慮,以工作內容作為“質”的考慮。

  工作時間是判定的重要依據之一,但並非僅考慮工作時數對健康的影響,也會結合工作內容造成的心理負荷來進行“質”的考慮以作綜合客觀的判定。因此除工作時間外,發病前曾有造成精神緊張且與發病密切相關的工作狀態,包括:不規律的工作、工作緊張的精神壓力、經常出差、輪班或夜班、異常溫度、噪音或時差等亦可納入考慮。

  “過勞”促發疾病甚至死亡主要是心、腦血管的問題,因此,需從預防心、腦血管疾病的角度來推動職場的健康促進,包括壓力管理、戒煙與控製心血管危險因素,如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的治療。

  工會應發揮組織力量,著重安全衛生問題,定期組織健康檢查,及早察覺過度疲勞之預警。企業主的認知也很重要,因為行政管理及健康管理是改善過勞死相關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的不二法門。應改變企業文化,爭取雇主的認同。

  隻有政府、勞工、雇主三方麵都有過勞死的概念,確立雇主的責任原理,促使雇主遵守勞工法規,才能提升勞工的工作能力與生活質量,防止過勞現象的發生,而職業傷病補償隻是維持社會公義的最後手段。

關鍵字:心腦血管疾病,卒中,過勞,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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