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衛生部印發了《基孔肯雅熱預防控製技術指南(試行)》(衛辦應急發〔2008〕109號),對預防和控製基孔肯雅熱起到了積極作用。為適應當前我國基孔肯雅熱疫情形勢,結合近年實際防控經驗,指導各地進一步做好基孔肯雅熱預防和處置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衛生部組織製定了《基孔肯雅熱預防控製技術指南(2012年版)》。該指南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基孔肯雅熱預防控製技術指南(試行)》同時廢止。
基孔肯雅熱預防控製技術指南(2012年版)
基孔肯雅熱(Chikungunya Fever,CHIKF)是一種因感染基孔肯雅病毒導致以發熱、關節痛/關節炎、皮疹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病毒性傳染病,主要通過白紋伊蚊、埃及伊蚊叮咬傳播。該病雖然病死率很低,但在蚊媒密度較高地區易形成大規模暴發和流行。
為指導各地進一步做好基孔肯雅熱防控工作,在我部2008年印發的《基孔肯雅熱預防控製技術指南(試行)》基礎上,製定本技術指南。
一、疾病概述
(一)病原學。
基孔肯雅病毒(Chikungunya virus,CHIKV),屬於披膜病毒科甲病毒屬,病毒直徑約60~70nm,有包膜。基因組為單股正鏈RNA,長度約為11-12kb;有1個血清型,可分3個基因型,即西非型、中-東-南非洲型和亞洲型。病毒可在Vero、C6/36、BHK-21和HeLa等細胞中培養繁殖並產生病變。病毒不耐酸、不耐熱,56℃30分鍾即可滅活,70%乙醇、1%次氯酸鈉、脂溶劑、過氧乙酸等消毒劑及紫外照射均可殺滅病毒。
(二)流行病學。
1.傳染源。
患者、隱性感染者是本病的主要傳染源。非人靈長類動物是本病的宿主。
2.傳播途徑。
本病主要通過媒介伊蚊叮咬傳播。
3.人群易感性與免疫力。
人群對基孔肯雅病毒普遍易感。人感染病毒後可獲得持久免疫力。
4.傳播媒介。
白紋伊蚊和埃及伊蚊是本病的主要傳播媒介。白紋伊蚊與埃及伊蚊主要孳生在較為潔淨的容器積水中,一般在白天叮咬人,活動高峰在日出後2小時和日落前2小時。
伊蚊在叮咬病毒血症期的人或動物後,病毒在蚊蟲體內繁殖並到達唾液腺內增殖,經2至10天的外潛伏期再傳播病毒。蚊體內的病毒可存活較長時間,甚至終生帶毒。
5.傳染期。
患者在發病當天至7天具有傳染性。
6.地理分布。
基孔肯雅熱的地理分布與媒介伊蚊的地理分布相關,在非洲次撒哈拉地區、東南亞地區、印度洋沿岸及島嶼、西太平洋地區的熱帶或亞熱帶區域呈地方性流行。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道,近年來非洲和東南亞地區常發生基孔肯雅熱的暴發和流行。2006年,馬爾代夫、毛裏求斯、馬達加斯加、塞舌爾、法屬留尼旺島、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以及印度等國家和地區曾報道基孔肯雅熱暴發疫情,其中,法屬留尼旺島的發病數高達27萬人,約占當地人口的40%;印度當年報告的疑似病例超過139萬,部分地區的發病率超過45%。2008-2009年,泰國、新加坡、印度、馬來西亞報告了基孔肯雅熱疫情;2010年,印度、印度尼西亞、越南、中國均有基孔肯雅熱疫情報告。法國和美國等非流行國家不斷發現輸入性病例。
7.發病季節特點。
發病季節與當地的媒介伊蚊季節消長有關。在熱帶和亞熱帶地區,基孔肯雅熱一年四季均可發病。
(三)主要臨床表現。
潛伏期1至12天,通常3至7天。
發熱、關節痛/關節炎、皮疹是本病的典型臨床表現。主要症狀有急起高熱、關節痛、關節腫脹、斑丘疹,可伴有頭痛,惡心、嘔吐、納差、腹痛等消化道症狀,畏光,結膜充血或出血症狀。急性症狀一般持續5至7天。皮疹常見於麵部或四肢伸展側。關節痛常表現為遊走性疼痛,可累及多個關節,以侵犯小關節(如指關節)多見;關節痛常伴隨發熱症狀出現,可持續數天或數月。部分病人可表現為持續性關節疼痛。少數患者可出現出血、腦炎、脊髓炎等嚴重並發症導致死亡。
二、疫情分類與防控區域劃定
(一)輸入性病例。
指發病前12天內到過有基孔肯雅熱流行的國家或地區的病例。
(二)本地感染病例。
指發病前12天內未離開過本地區(以縣/區為單位),或未到過有基孔肯雅熱流行的國家或地區的病例。
(三)疫點。
疫點是指基孔肯雅熱病人及隱性感染者活動區域中,能夠造成周圍人群感染的區域範圍。通常以感染者住所或與其相鄰的若幹戶、感染者的工作地點等活動場所為中心,根據蚊媒活動範圍劃定半徑100米之內的空間範圍,通常作為疫情處置的核心區。一例感染者可劃定多個疫點。
(四)預警區。
預警區是指當發生基孔肯雅熱疫情時,根據基孔肯雅熱病人、隱性感染者和蚊媒等傳染源或媒介活動情況,結合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劃定的可能存在疫情擴散風險的區域。通常以核心區周圍的半徑500米區域作為疫情處置的預警區。農村一般以疫點周圍自然村、屯,必要時或以行政村甚至鄉、鎮劃為預警區。在城市一般以疫點周圍若幹街巷、居委會或街道劃為預警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