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衛生部發布的2011年5月全國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中,手足口病居發病數首位。早在2008年5月,我國將手足口病列為法定傳染病,同年4月《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10年版)》(以下簡稱《指南》)發布,2011年5月,衛生部手足口病臨床專家組製定了《腸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臨床救治專家共識(2011年版)》(以下簡稱《共識》),作為對《指南》的補充。這都表明手足口病的診治受到高度重視,在此進行解讀,希望社區和基層的全科醫師在接診此類患者之初,即對手足口病有全麵的認識,給予正確的處理方案。
控製手足口病的關鍵在於預防,治療手足口病的關鍵在於早期發現、識別分期,分別給予治療措施,這對於重症手足口的救治尤為重要。
首次正式提出EV71感染的臨床分期,第3期、第4期的識別非常重要
在《共識》中,專家組首次正式提出了我國對重症EV71感染的臨床分期。第3期心肺功能衰竭前期的概念為首次提出,是EV71感染從重型向危重型發展的關鍵過渡期,這一期的識別對重症EV71感染的成功救治至關重要。雖然此期尚無呼吸衰竭表現,但距離發生呼吸衰竭可能僅有數小時,須及時采取措施,防治呼吸衰竭及低血壓休克的出現。
一旦出現呼吸衰竭、循環衰竭,病情發展至第4期心肺功能衰竭期,病情危重,救治難度大大增加。即使救治成功,也常留有嚴重後遺症。因此,第3期的識別與救治更為重要。
《共識》對重症EV71感染的預警指標具體化,為病情監測提供了明確依據
重症EV71感染病情進展有規律可循,掌握規律並應用到臨床救治中可大大提高救治成功率。病情判斷的關鍵在於早期識別,早期識別的訣竅在於密切監測。臨床工作中必須把監測落實到實處,不僅要定期觀察,還要及時記錄,動態了解患者預警指標的變化。病情不同,需要監測的頻率也各不相同,要為每一位患兒“量身訂製”監測表。監測頻率可以從每8小時一次至每30分鍾一次不等,確定患者病情穩定好轉後方可停止監測。在監測過程中,對《共識》中提出的6項具體預警指標應特別注意,這也是臨床醫生易於掌握的。
通過嚴密監測把重症病例從普通病例中挑選出來,及早處置,阻斷病情進展,是提高重症手足口病搶救成功率的前提條件。
《共識》細化臨床救治措施
《共識》以分期為基礎提出了臨床救治措施,對《指南》中的一些措施也根據文獻和專家經驗進行了調整。需要重點關注的措施有補液、血管活性藥物使用、糖皮質激素及抗病毒藥物的應用。
《共識》中對糖皮質激素的建議劑量明顯低於《指南》
《指南》中神經係統受累即可給予糖皮質激素治療,建議劑量為甲基潑尼鬆龍1~2 mg/(kg·d),病例進展快、病情凶險者可給予衝擊治療,甲基潑尼鬆龍劑量可達10~20 mg/(kg·d)。
本次《共識》中糖皮質激素使用指征和劑量均有修訂,需要臨床醫生特別關注。《共識》建議,第2期一般不主張使用糖皮質激素,第3期和第4期可酌情給予糖皮質激素治療,可選用甲基潑尼鬆龍1~2 mg/(kg·d),病情穩定後,盡早停用,是否應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衝擊治療還存在爭議。
《共識》首次提出可試用利巴韋林抗病毒治療
《指南》中未提及抗病毒治療,《共識》中則在提出“目前尚無確切有效的抗EV71病毒藥物”的同時,提供了利巴韋林這一抗病毒藥物。利巴韋林體外試驗證實有抑製EV71複製和部分滅活病毒作用,可考慮使用,用法為10~15 mg/(kg·d),分2次靜脈滴注,療程3~5天。需要注意的是,《指南》和《共識》中均未提及阿昔洛韋、更昔洛韋等抗病毒藥物,此類藥物不能用於EV71的抗病毒治療。
此外,《共識》還包括一般治療、脫水治療、靜脈丙種球蛋白的使用、機械通氣的應用等治療措施,供臨床醫生根據病情采用。
■ 病例討論
手足口病普通病例1例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 徐豔利
病例
患兒男性,3歲9個月,因發熱3天,手足皮疹1天就診。患兒體溫最高為38℃,飲食欠佳,無頭痛、嘔吐,無易驚、肢體抖動等。患兒所在幼兒園近期有類似病例。查體:精神稍弱,皮膚彈性可,四肢溫暖,手足部可見少量紅色丘皰疹,臀部亦發現類似皮疹,口腔內可見多個小潰瘍,心肺腹部查體未見異常。實驗室檢查:血WBC6.7×109/L,中性粒細胞45%,電解質、肝功能及心肌酶均正常。
患兒被診為手足口病普通病例,經簡單對症治療,3天後體溫正常、皮疹消退,痊愈。
點評
該患兒僅有發熱及手足口皮疹,無神經係統受累、血壓改變、呼吸衰竭等,精神尚好,進食無明顯變化,屬於手足口病普通病例。
98%以上的手足口病患兒屬於此型,不需要住院,給予適當對症治療即可。一般在1周內可以順利痊愈,家屬不要過度緊張。
對於門診或居家觀察治療的患兒,醫生和家屬需注意觀察患兒的體溫、呼吸頻率、精神狀況,以及有無易驚、肢體抖動、頭痛、嘔吐,還要觀察四肢皮膚是否溫暖。如病情加重,則要及時住院治療,避免延誤。
手足口病重症病例1例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 盧聯合
病例
患兒男性,2歲1個月,無誘因出現精神稍差,食欲下降,數小時後出現發熱,體溫最高39.6℃,同時患兒手足出現皮疹,為紅色丘疹,觸之有沙粒感,無明顯皰疹,無腹瀉。1天後患兒出現頭痛、嘔吐,嘔吐物為胃內容物,精神萎靡,拒食。
查體:T 39.5℃,P 145 次/分,R 20 次/分,BP 105/70 mmHg。精神萎靡,雙手心、足心可見散在紅色小丘疹,顏色較淡,未見皰疹,四肢溫暖。口腔內可見數個小潰瘍樣病變,頸部輕度抵抗。未見其他異常表現。實驗室檢查:血WBC 11×109/L,中性粒細胞占72%。電解質、肝腎功正常,血糖 9.98 mmol/L。心肌酶升高。腦脊液呈無菌性腦膜炎改變。
患兒被診為手足口病重症,入院後每4小時監測血壓、血氧、四肢皮溫。給予支持、脫水、利巴韋林抗病毒等治療,3天後病情明顯好轉,1周後痊愈出院。
點評
該患者是一個典型的手足口重症病例,急性起病,發病第一天表現為發熱,手、足、口等部位出疹,伴有食欲不振等症狀,處於手足口病第1期(手足口出疹期)。第二天患兒出現精神差、頭痛、嘔吐等。患兒不足3歲、持續高熱,精神萎靡,嘔吐,頸部抵抗,外周血WBC升高,腦脊液呈無菌性腦膜炎改變等,符合手足口病第2期(神經係統受累期)表現,診斷手足口病重型。此類型需住院治療,密切觀察病情是否會繼續加重,防止其發展為危重型病例。
手足口病危重症病例1例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 蔣榮猛
病例
患兒男性,332天,因發熱、皮疹3天入院。患兒入院3天前無誘因出現發熱,體溫最高39℃,伴口腔潰瘍,隨後臀部、雙手、足部出現紅色皮疹,發熱時精神差,1天前患兒曾嘔吐數次,易驚明顯,於當地就診考慮“手足口病重症”。患兒自發病以來,精神弱,進食一般,無抽搐煩躁,無呼吸急促,未發現皮膚花斑,無腹痛及腹瀉,有咳嗽、咳痰,四肢活動自如,二便正常。有手足口病患兒接觸史。
查體:T 39.5℃,P 150次/分,R 24次/分,BP 95/60 mmHg。神誌清楚,精神萎靡,雙手、足部、臀部可見紅色丘皰疹,疹間皮膚正常,球結膜無水腫,口唇無蒼白、發紺,上齶及頰黏膜可見多個潰瘍,咽充血,頸軟無抵抗,雙肺呼吸音粗,未聞及幹濕音。心率150 次/分,心律齊,腹部未見異常。四肢肌力、肌張力正常,雙側巴彬斯基征(Babinski征)陰性。外周血WBC15.3×109/L,中性粒細胞占66.3%,電解質、腎功能正常。
患兒入院診斷為手足口病重型(第2期),入院後幾個小時內病情迅速發展,精神萎靡,呼吸急促,四肢皮膚發涼發花,頸抵抗明顯,雙肺底可聞及中小水泡音。迅速行氣管插管,呼吸機輔助通氣,同時予血管活性藥物、靜脈用丙種球蛋白、糖皮質激素等藥物及支持、脫水、鎮靜等治療。1天後患兒病情明顯好轉,撤呼吸機、拔除氣管導管,後痊愈出院。
點評
該患兒年齡不足1歲,發病3天出現神經係統受累表現,入院後病情發展迅速,發展至手足口病危重型。
對於病程5天以內或3歲以下的幼兒,要注意患兒精神狀態、嘔吐、易驚、肢體抖動、肌無力等神經係統表現,對可疑神經係統受累者要及早進行腦脊液檢查,同時密切觀察體溫、呼吸、心率、血壓及四肢皮膚溫度變化等。若出現呼吸衰竭、循環衰竭等表現,診斷手足口病危重型。應及時給予米力農、糖皮質激素、丙種球蛋白等藥物治療。對呼吸急促、短期內出現的肺部滲出性音應早期氣管插管,正壓通氣,阻斷病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