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版指南看CHB核苷類藥物初治選擇

作者:陳成偉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1-03-24

  2010年12月發布的中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簡稱新版指南)的一個更新亮點是關於核苷(酸)類似物(NA)治療的論述。

  在“抗病毒治療推薦意見”中多次建議最好選用“耐藥發生率低”的NA治療(圖1)。 在新增的“核苷(酸)類似物耐藥的預防和治療”章節中強調,“如條件允許,開始治療時宜選用抗病毒作用強和耐藥發生率低的藥物”。

  這些更新都充分彰顯了對慢性乙肝(CHB)患者初治選擇的重視。

CHB長期管理對初治選擇的要求

  新版指南強調,CHB治療總體目標為“最大限度地長期抑製乙型肝炎病毒(HBV),減輕肝細胞炎症壞死及肝纖維化,延緩和減少肝髒失代償、肝硬化、肝癌(HCC)及其並發症的發生,從而改善生活質量和延長存活時間”。

  治療目標的長期化決定了CHB管理的長期性以及大部分患者長期治療的必要性。而成功實現長期治療的關鍵因素包括療效、耐藥風險、安全性和患者依從性。

  強效持久的抗病毒藥物可早期達到病毒載量不可測。

  耐藥風險是影響CHB長期治療目標的重要障礙,並可能阻礙肝組織學獲益,其造成的經濟負擔加重也不容忽視。隨著單藥序貫治療被新版指南擯棄,初治選擇中對耐藥風險的考慮顯得更為重要。

  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是CHB患者堅持長期治療的保障。在臨床試驗中,高達30%的病毒學突破與依從性差有關,而影響長期依從性的多種因素如服藥間隔、不良反應、治療持續時間及經濟負擔等均與藥物選擇有關。

  可見,初治選擇在長期管理和總體目標的實現中占據核心地位。

新版指南對不同CHB人群的初治建議

HBeAg陽性CHB患者

  研究顯示,對乙肝病毒e抗原(HBeAg)陽性患者,NA短期治療後僅約20%可達到HBeAg血清學轉換並長期維持應答。

  新版指南建議該類患者總療程應至少達2年方可考慮停藥,同時指出,延長療程可減少複發,強調應長期治療。

  在藥物選擇方麵,新版指南援引恩替卡韋(ETV)的一項隨機雙盲對照臨床試驗顯示,ETV對HBeAg陽性CHB患者治療48周時HBV DNA下降至300 copies/ml以下者為67%,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複常者為68%,有肝組織學改善者為72%,優於拉米夫定(LAM)治療者。

HBeAg陰性CHB患者

  研究顯示,對HBeAg陰性患者,僅約0%~3%患者可通過短期治療達到乙肝表麵抗原(HBsAg)血清學轉換,僅約2%~3%的HBeAg陰性患者可通過短期治療實現較長期病毒抑製;絕大部分HBeAg陰性患者須長期治療以維持對病毒的抑製。

  新版指南明確指出,“此類患者複發率高,療程宜長”,建議總療程至少2年半,方可考慮停藥,且由於停藥後複發率較高,應視情況延長療程。

  在NA選擇方麵,新版指南強調最好選用耐藥發生率低的藥物(圖1)。

  在我國目前上市的NA中,替比夫定(LdT)、LAM和阿德福韋酯(ADV)耐藥基因屏障相對較低,一個病毒基因位點突變即可產生耐藥。ETV耐藥基因屏障相對較高,須3個或3個以上位點同時突變才可能產生耐藥(圖2)。

  目前上市的藥物中,ETV耐藥發生率為低,ETV 6年全球研究結果顯示,其6年耐藥發生率僅為1.2%[非意向治療分析(ITT)數據]。

  ETV在HBeAg陰性患者中同樣顯示出強效抗病毒能力和組織學獲益。

  新版指南援引的研究結果顯示,ETV治療HBeAg陰性患者48周時,HBV DNA下降至聚合酶鏈反應(PCR)檢測水平以下者為90%,ALT複常率為78%,肝髒組織學的改善率為70%。

代償期肝硬化患者

  新版指南對HBV相關肝硬化患者抗病毒治療態度更為積極。HBeAg陽性和HBeAg陰性者的治療標準(HBV DNA)均降低1個對數級,分別為104 copies/ml 和103 copies/ml,且不考慮ALT水平。因需要較長期治療,最好選用耐藥發生率低的核苷(酸)類似物。

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

  對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新版指南建議隻要能檢出HBV DNA,不論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是否升高,均應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及時應用NA抗病毒治療。因須長期治療,最好選用耐藥發生率低的核苷 (酸) 類似物治療,不能隨意停藥。

  ■小結

  新版指南著眼於長期治療需求,推薦“如條件允許,開始應選擇抗病毒作用強和耐藥發生率低的藥物”。已有大量臨床研究證實ETV對CHB初治患者的強效抗病毒能力和高耐藥基因屏障(圖3),ETV已進入國家醫保目錄,減輕了患者對治療費用的憂慮。當然,應該指出,我國仍屬於發展中國家,醫療體製改革任務仍很艱巨,盡管醫保總量有了很大提高,核苷類藥物也都進入了醫保,但對於相對貧困地區的患者,CHB抗病毒治療仍是相當大的經濟負擔。因此,至少在當前,正如指南所表達的,我國尚不能象美國和歐洲一樣,僅把ETV、替諾福韋(TDF)和聚乙二醇幹擾素(PEG-IFNα)作為一線藥物。

  初治選擇時應統籌考慮適應證、風險和收益、優缺點、治療費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問題。

  如條件受限,初治選擇了耐藥屏障較低或抗病毒能力較弱的藥物,應參考線路圖概念,密切監測,及時決定是否調整治療方案。

  如條件允許,宜選用強效低耐藥藥物。

  (上海南京軍區臨床肝病中心 陳成偉)

關鍵字:CHB核苷類藥物,乙肝,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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