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乙肝病毒核苷(酸)類似物的不良反應(三)

作者:北京地壇醫院 蔡皓東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0-09-17

  概述

  發病情況

  肌病的發生與許多核苷(酸)類似物有關,目前關於抗艾滋病藥物齊多夫定所致肌病的病例報告較多。在乙型肝炎的治療過程中,肌病這一不良反應主要見於替比夫定,亦有拉米夫定引起肌病的個案報道。此外,另一核苷(酸)類似物克來夫定被發現可引起嚴重肌病,因此2009年4月在美國被終止其Ⅲ期臨床試驗。

  作為核苷(酸)類似物,替比夫定於2006年被批準用於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劑量為600 mg/d。替比夫定導致的肌病較少見。有研究報告,在接受替比夫定治療4年的乙型肝炎患者中,肌肉症狀的發生率為3.1%(20/655例),肌病(或肌炎)發生率為0.9%(6/655例)。

  臨床特點

  目前關於替比夫定相關肌病發生機製的研究較少,盡管研究者在體外試驗中未發現其線粒體毒性,但尚不能排除在臨床應用中替比夫定相關線粒體毒性的可能性。

  替比夫定相關肌病的臨床症狀通常較輕微,主要表現為肌痛、肌無力和肌酸激酶(CK)水平升高。通常首先發生CK水平升高,在1~6個月後出現肌痛、肌無力症狀。在發生肌病時,患者常伴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水平異常。多數患者轉歸較好,在停藥2~4周後CK水平明顯降低,症狀亦隨之改善。但病情如未得到及時處理,則可能進展為橫紋肌溶解。

  預防及治療

  在應用替比夫定前,醫師應詢問患者有無甲狀腺疾病史、肌病史或肌病家族史,有無須治療的嚴重高脂血症等疾病史。對有以上病史的患者,應盡可能不選擇應用替比夫定,盡量避免與其他可能導致肌病的藥物聯合應用。

  在應用替比夫定治療期間,醫師應注意對患者CK水平進行監測,但與應用替比夫定相關的CK水平升高3~4級較常見。GLOBE試驗104周的數據顯示,在接受替比夫定治療的患者中,CK水平升高3~4級者占12.9%,但多為無症狀、單發和一過性的,通常不影響治療。因此,醫師僅根據出現3~4級CK水平升高尚不能判定肌病發生,須結合患者臨床表現、肌電圖檢查和肌肉活檢結果等進行綜合判斷。

  有CK水平持續升高和(或)可疑肌病的患者,除停用替比夫定外,還應注意休息,通常無須特殊治療。患者在停藥4~8周後CK水平即可恢複正常,其後肌肉症狀亦逐漸恢複。對於肌肉症狀嚴重或停藥後恢複較慢的患者,可選擇應用輔酶Q10治療。

  典型病例

  病史簡介

  患者男性,24歲,7年前體檢時發現有乙肝病毒(HBV)感染,曾應用幹擾素治療,但數月後因無法耐受藥物副作用而停藥。

  2007年10月,患者出現肝功能異常,開始服用拉米夫定。7個月後,肝功能恢複正常,HBV DNA最低降至2.34×103 copies/ml。自2008年5月起,改用阿德福韋酯治療。10個月後複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44 U/L,HBV DNA 5×104 copies/ml,改為替比夫定600 mg/d治療。3個月後查肝功能恢複正常,HBV DNA<500 copies/ml。

  2009年9月,患者複查CK>300 U/L(正常值38~174 U/L)。2個月後,在打籃球等劇烈運動時自覺無力,其後漸感覺爬樓梯時肢體無力。複查CK水平異常,未停藥。1個月後漸出現心慌,小跑20米後自覺心跳加速、無力,無法正常抬腿。其後漸有肌肉疼痛,活動時加重,有下肢水腫,下蹲後起立困難,但可走平路,腹部、胸部、背部及四肢近端肌肉無力,伴疼痛。患者自發病後尿色無改變。

  2009年12月,患者於我院複查,ALT 32.1 U/L,AST 64.7 U/L,CK 1614 U/L,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30 U/L(正常值<25 U/L),乳酸脫氫酶(LDH) 293 U/L(正常值80~285 U/L),α-羥丁酸脫氫酶(HBDH) 322 U/L(正常值74~182 U/L),HBV DNA<500 copies/ml。

  醫師考慮本例症狀與應用替比夫定有關,故改用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20天後,患者肌痛、心慌症狀未減輕,下肢水腫加重。查AST 56.4 U/L,CK 1252 U/L,CK-MB 43 U/L,LDH 315 U/L,HBDH 385 U/L,血電解質及腎功能正常,血、尿、大便常規正常。患者以“肌痛原因待查、可疑橫紋肌溶解”入住我院。

  體格檢查:神清,顱神經(-),低頭轉頸無力,雙側三角肌、肱二頭肌肌力Ⅳ級,左側肱三頭肌肌力Ⅲ級、右側Ⅳ級,雙側上肢遠端肌力Ⅴ級,雙側股四頭肌肌力Ⅲ級,雙側下肢遠端肌力Ⅳ級。四肢腱反射減弱,無明顯感覺障礙,雙側肱二頭肌、肱三頭肌、股四頭肌及右側胸大肌有壓痛,全身肌肉無萎縮。雙側病理征(-)。血氣分析:pH 7.345,氧分壓(PO2)15.18 kPa,二氧化碳分壓(PCO2)4.44 kPa,氧飽和度98.3%,碳酸氫根濃度17.7 mmol/L,剩餘堿 -7.0,考慮代謝性酸中毒、乳酸酸中毒可能性大。肌紅蛋白及肌鈣蛋白正常。心電圖提示為竇性心動過速,心率117 次/分。

  患者接受利尿劑(呋塞米和螺內酯)、輔酶Q10、維生素C、維生素B1、維生素B12、果糖二磷酸鈉治療,下肢水腫迅速消退,心率64~80 次/分,心慌症狀好轉。1周後,行左側肱三頭肌肌肉活檢,病理檢查見肌組織纖維變性、壞死、吞噬,有大量再生肌纖維,部分空泡化,部分肌纖維內有嗜伊紅染色的胞漿體,符合壞死性肌病病理改變。

      診斷:替比夫定所致壞死性肌炎  。。。

  病例分析

  患者曾應用幹擾素、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韋酯,均未達病毒學完全應答。改用替比夫定後,HBV DNA降至檢測值下限,肝功能恢複正常。但治療8個月後出現肌痛和肌無力,CK>正常值上限5倍,多處肌肉壓痛,肌力減退,無感覺異常和肌萎縮。左側肱三頭肌肌肉活檢診斷為壞死性肌病。停用替比夫定後CK水平漸降低,肌痛減輕,肌力漸恢複。因此,本例可確診為替比夫定所致壞死性肌炎。

  臨床試驗數據顯示,在接受替比夫定治療2~4年的患者中,肌病或肌炎發生率為0.3%~0.9%。多數患者轉歸較好,停藥2~4周後CK水平明顯下降,症狀改善,但處理不及時則可能進展為橫紋肌溶解,出現乳酸酸中毒和腎衰竭。

  橫紋肌溶解是由於骨骼肌細胞嚴重損傷和死亡導致的疾病。患者可有劇烈肌痛、肌肉壓痛、肌肉腫脹及肌無力,血清CK水平超過正常值上限10倍以上,有時可達正常值2000倍或更高。尿液呈紅褐色,尿肌紅蛋白>1 mg/L,常並發乳酸酸中毒和急性腎衰竭。本病預後差,患者病死率高。本例患者有輕度酸中毒,但肌紅蛋白和肌鈣蛋白水平正常,因此尚不能診斷為橫紋肌溶解。

  本例提示,在應用替比夫定治療乙型肝炎的過程中,應注意監測患者CK水平,詢問其肌肉症狀。如血清CK水平升高大於正常值上限5倍,且伴肌肉症狀,則應考慮替比夫定導致肌病的可能,須及時停藥或改變治療方案。

  鏈接

  對應用克萊夫定後出現肌病的患者行肌活檢,發現明顯病理學改變。見《肝髒病學》[Hepatology 2009,49(6):2080]。

對應用克萊夫定後出現肌病的患者行肌活檢,發現明顯病理學改變

關鍵字:乙肝、肌肉疼痛、肌力減退、核苷(酸)類似物、替比夫定、壞死性肌炎、肌酸激酶(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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