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識』炎症性腸病合並機會性感染如何診治?

作者:佚名 來源:醫脈通 日期:17-04-24

炎症性腸病(IBD)是一種慢性非特異性腸道疾病,主要包括克羅恩病(CD)和潰瘍性結腸炎(UC)。IBD呈慢性病程、遷延不愈,嚴重影響患者生命質量。

機會性感染是指對健康人體致病能力有限或無致病能力的微生物,當疾病(如艾滋病)或治療因素誘發機體免疫功能低下時,則可致病而引發感染。

IBD患者是機會性感染的高風險人群,首先,疾病本身可導致患者營養狀況下降;其次,應用糖皮質激素、免疫抑製劑和生物製劑可嚴重抑製患者的免疫力,因此機會性感染發生率顯著增加,需要予以關注和重視。醫脈通將中華醫學會消化病學分會炎症性腸病學組發表的《炎症性腸病合並機會性感染專家共識意見》進行整理,供大家參考。

該共識意見分為IBD合並巨細胞病毒(cytomegalovirus,CMV)感染、EB病毒(Epstein-Barr virus,EBV)感染、病毒性肝炎、細菌感染、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真菌感染、寄生蟲感染和疫苗等方麵內容,共33個指標。

IBD合並CMV感染

1.IBD患者CMV血清IgG抗體陽性率高於健康對照者,UC合並CMV結腸炎者多於CD。

2.重度UC出現糖皮質激素抵抗者建議臨床除外CMV活動性感染。

3.CMV IgM抗體陽性和(或)CMV pp65抗原血症(每150000個白細胞中CMV陽性細胞數≥1)和(或)血漿CMV DNA實時定量聚合酶鏈反應(real-time quantitative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qPCR)檢測陽性,提示CMV活動性感染。

4.CMV結腸炎的診斷金標準是結腸黏膜組織HE染色陽性伴免疫組織化學染色(immunohistochemistry,IHC)陽性,和(或)結腸黏膜組織CMV DNA qPCR陽性。

5.若外周血CMV DNA qPCR檢測陽性>1200拷貝/mL者可考慮行抗病毒治療。

6.結腸鏡檢查發現特殊內鏡表現可提示CMV結腸炎,應常規行活組織檢查並進行鑒別診斷。

7.發生糖皮質激素抵抗的重度UC患者若合並CMV結腸炎,建議及時給予抗病毒治療。聯合應用免疫抑製劑的患者是否停藥需權衡利弊,可酌情減停。

8.IBD合並CMV結腸炎患者的抗病毒治療療程建議為3~6周。

IBD合並EBV感染

1.IBD患者在使用免疫抑製劑過程中出現活動性EBV感染,建議權衡利弊,爭取停用免疫抑製劑。

2.IBD患者出現EBV相關淋巴增殖性疾病,應與血液科醫師共同診治。

IBD合並病毒性肝炎

1.所有IBD患者均應篩查HBsAg、抗-HBs、抗-HBc,並對HBsAg陽性、抗-HBc陽性者進一步篩查HBeAg、抗-HBe和HBV DNA。

2.擬進行免疫抑製劑治療的HBsAg陽性的IBD患者,不論HBV DNA水平,均需預防性使用核苷(酸)類藥物抗病毒治療,抗病毒治療應在糖皮質激素、免疫抑製劑治療前1~2周開始,持續至免疫抑製治療停止後至少12個月。

3.HCV不是免疫抑製治療的絕對禁忌證,但可能增加HCV再次活動風險,故需密切監測。

4.抗HCV治療的常用藥物IFN是否會加重IBD病情尚不肯定,需要充分考慮抗HCV治療加重IBD病情的風險性,以及藥物間的相互作用,推薦直接抗病毒藥物(direct-acting antiviral agents,DAA)進行抗HCV治療。

IBD合並細菌感染

1.IBD患者合並活動性細菌感染時,視情況考慮減停免疫抑製劑,並應用敏感抗生素治療。

2.IBD是難辨梭狀芽孢杆菌(Clostridium difficile, C.diff)感染的獨立危險因素。

3.手衛生防護是防止C.diff院內感染的重要手段。

4.應用糖皮質激素和免疫抑製劑的IBD患者,病情複發和治療效果不佳時,推薦進行C.diff檢查。

5.C.diff檢測可以通過ELISA法、細菌培養、毒素檢測和核苷酸擴增技術(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chnology,NAT)等檢測脫氫酶抗原、毒素A/B。

6.IBD患者合並感染C.diff的治療,參考非IBD患者C.diff的治療,可選用甲硝唑和萬古黴素。對於嚴重C.diff感染者,萬古黴素療效優於甲硝唑,建議作為首選。

7.對於IBD合並C.diff感染者,免疫抑製劑的使用需權衡利弊。

IBD患者和結核分枝杆菌感染

1.抗TNF製劑治療可致潛伏結核感染(latent tuberculosis infection,LTBI)再激活,或導致結核感染機會增加,故采用抗TNF製劑治療前須常規篩查結核。

2.應用糖皮質激素、嘌呤類藥物和甲氨蝶呤進行治療前,亦建議進行結核菌篩查。

3.活動性結核或LTBI篩查建議:結合既往結核病史、結核接觸史、胸部X線片、PPD和(或)幹擾素γ釋放試驗(interferon-gamma release assays,IGRA)。IGRA對於結核病的診斷效力優於PPD,有條件情況下推薦首選IGRA。

4.診斷為LTBI在抗TNF製劑、糖皮質激素(相當於潑尼鬆≥15mg/d)治療前建議給予1~2種結核殺菌藥治療3周,抗TNF製劑或糖皮質激素治療中繼續用該抗結核治療方案6個月。

5.一旦診斷活動性結核,應立即開始規範抗結核治療,並停用抗TNF製劑和免疫抑製劑(如嘌呤類、甲氨喋呤),糖皮質激素是否繼續應用或減量則需權衡利弊,或與專科醫師討論後決定。

6.如果IBD疾病治療需要,可在規範抗結核治療2~3個月,且患者結核相關指標改善後恢複使用生物製劑。

IBD合並真菌感染

1.真菌是人類胃腸道的常駐菌,對腸道穩態起重要作用,在IBD發病中的作用尚不明確,可成為IBD患者真菌感染的條件致病原。

2.IBD患者一旦合並侵襲性真菌感染,原則上需要停止使用對人體免疫功能具有抑製作用的藥物,並及時啟動抗真菌治療。

IBD合並寄生蟲感染

應用免疫抑製劑前無需專門篩查寄生蟲感染,除非患者久居疫區或有疫區旅遊史。

IBD患者疫苗應用

1.減毒活疫苗在IBD患者行免疫抑製劑治療時是禁忌。

2.IBD患者如果HBV血清學陰性(抗-HBs和抗-HBc均陰性),可接受IBD藥物治療,同時建議接種HBV疫苗。

3.IBD患者可酌情接種肺炎球菌疫苗。

關鍵字:炎症性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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