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界》雜誌最近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85.8%的醫生在接受訪問時表示,為避免醫療風險和醫療糾紛曾進行過防禦性醫療。
防禦性醫療是指醫生在診治疾病過程中為避免醫療風險和醫療訴訟而采取的防範性醫療措施。比如沒有必要的各種化驗、檢查;回避高危病人手術以及難度較大的特殊處置;帶有推脫性質的轉診及會診等。專家認為,導致防禦性醫療的首要原因,是一些患者認為到醫院看病,等同於消費,花了錢就得治好病,否則就得賠償。麵對疑難危重病人,醫生往往采取更加保守的治療方法。
防禦性醫療致醫生執業水平下降
防禦性醫療不僅導致患者得不到充分救治,而且導致醫學技術停滯不前,醫生執業水平下降。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表示,醫學的發展還沒有到滿足人們所有就醫需求的地步,我們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給患者提供幫助。經過醫生的幫助,有可能病情達到醫患雙方滿意,但是也有可能不令人滿意,或者完全不令人滿意。我們評價醫生是不是應當承擔責任的前提是看他有沒有錯,而不是看他的治療滿足沒滿足治療結果。
【案例分析】治療效果欠佳醫生沒錯也賠償
調查顯示,導致醫療糾紛最常見的原因是“治療效果與患者的期待落差太大”,這也是“防禦性醫療”產生的主要原因。
高女士因手指骨折到南昌大學上饒醫院治療,先後做了三次手術,但至今都沒有痊愈。
患者高女士曾到上海的大醫院谘詢過,手指不可能恢複正常功能了。她認為醫生存在過錯,要求賠償10萬元。但醫院認為診療過程沒有違反常規,醫生沒有過錯,不能賠償。
調解員說,這起糾紛的的難點在於沒有做責任認定。如果做醫療鑒定,最快也得60個工作日,另外患者還要先交9000塊錢鑒定費。這對家庭並不富裕的高女士來說,確實是個難題。
雖然沒有證據證明醫院存在過錯,但患者的治療效果確實不好,調解員建議醫院適當給予補償。最後醫院同意補償患者23000元。
【專家建議】應建立無過錯醫療損害補償機製
沒有證據證明醫生有錯,但因為患者的治療效果不好,最後自己賠了錢,難怪醫生想不通。那麼該如何避免類似情況發生呢?對此,專家呼籲應建立無過錯醫療損害補償機製來化解這樣的風險。
目前醫療責任險大多隻對醫療事故或醫療過錯導致的醫療損害進行賠償,而醫療意外、並發症導致的損害,不能得到賠償,而這種情況占醫療糾紛的50%—60%。這類損害的出現,不是因為醫護人員有過錯,而是因為疾病的嚴重性、醫療技術的局限、病人體質特異等原因導致的。
這種“有損害沒救濟”的現狀,在一定程度上激化本已緊張的醫患關係。專家建議,建立無過錯醫療損害補償機製,借鑒“交強險”模式,要求執業醫師必須參加。
【專家觀點】患者應直麵風險醫生應盡力救治
為抵禦醫療風險,預防醫療糾紛,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今年底以前,全國所有三級公立醫院都必須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行醫療意外險。
專家認為,醫學目前仍是一門經驗科學,有成功的,但也有失敗的幾率。患者應該正確麵對醫療風險,而醫生也要盡最大努力救治患者,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避免“防禦性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