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山西省醫保局了解到,為進一步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山西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印發《山西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建立欺詐騙保舉報獎勵製度。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鼓勵社會各界舉報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
《暫行辦法》明確了舉報受理範圍,主要包括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員以及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的欺詐騙保行為。山西省此次大力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彰顯了醫保局對保護群眾“救命錢”的決心,同時也對醫療機構提了醒,醫保基金這根紅線萬萬不能觸碰。
小編現將各醫療機構可被視為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總結如下:
為什麼要打擊
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將醫保基金視作“唐僧肉”而發生的欺詐騙取行為,最終損害的將是每個參保人的切身利益。
近年來,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多發頻發,嚴重損害基金安全,損害廣大參保人員切身利益,必須堅決予以打擊。
定點醫療機構的
哪些行為可被視為欺詐騙保
1、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
2、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發票的;
3、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
4、為不屬於醫療保障範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的;
5、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
6、掛名住院的;
7、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8、未按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亂收費、多收費的;
9、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其他欺詐騙保行為。
定點零售藥店的
哪些行為可被視為欺詐騙保
1、利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的;
2、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3、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醫保刷卡記賬服務的;
4、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發票的;
5、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其他欺詐騙保行為。
參保人員的
哪些行為可被視為欺詐騙保
1、偽造醫療服務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
2、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的;
3、非法使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套取藥品耗材等,倒買倒賣非法牟利的;
4、參保人員其他欺詐騙保行為。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
的哪些行為可被視為欺詐騙保
1、為不屬於醫療保障範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手續的;
2、違反規定支付醫療保障費用的;
3、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其他欺詐騙保行為。
今年起,國家醫保中心已通報多起“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並給予相應的懲罰;此外,各地方醫保中心也出台相應舉報辦法,由此可以看出未來的醫保管理將愈發的嚴格。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治病錢”“救命錢”,任何欺詐騙保行為,都是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國家利益的侵害,都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各醫療機構切勿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