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顯示,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領導班子帶隊赴湘浙滬三地藥械集采機構進行了考察。調研團隊分別走訪了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和上海醫健衛生事務服務中心。
據透露,廣東藥交中心學習了湖南省全省集中采購交易模式、浙江省“三流合一”模式、上海市陽光醫藥采購平台交易模式及全國首個GPO的藥械集中采購模式。同時,期間交流了在藥品、醫用耗材等方麵的集中采購工作經驗,在醫保統一支付結算、兩票製實施等方麵的實施經驗,探討了跨省合作方向。
廣東聯盟湘浙滬?
廣東藥交中心指出,此次考察進一步明確了“廣東藥交”模式的優化思路和方向,也奠定了未來跨省采購合作的基礎。未來,省藥交中心將在廣東省人社廳等部門領導下,繼續探索創新,推動“廣東藥交”模式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解讀來看,關鍵信息主要是:其一,未來廣東或許將與湖南、浙江和上海開展跨省合作。其二,在醫保局將主導未來招采政策的背景下,廣東省藥交中心的主管單位已經變為了人社部門。
值得關注的是,廣東藥交中心此舉正是在去年底與湖北簽訂“粵鄂聯盟”協議後,在跨省合作上的進一步探索。而廣東、上海、浙江、湖南作為全國極為重要的用藥市場,如果未來達成合作,聯盟規模的巨大影響力自然不言而喻。
對於未來可能展開的合作,業界猜想,一種可能是在“粵鄂聯盟”合作基礎上,上海、浙江、湖南作為新的成員納入。而合作方式或許從廣東與湖北簽訂的藥品交易戰略合作協議中找到一些答案。根據協議,廣東省與湖北省將在“資質互認、信息共享、價格聯動、聯合采購、用藥保障”五個方麵探索聯合采購新模式,主要聚焦跨區域藥品、耗材和疫苗等交易品種的交易價格體係。
湘浙滬各地特色
另一種可能則是廣東與上述三地結成新的聯盟以開展更多的創新實踐。下麵簡單回顧一下這三地的集采模式與特色。
浙江:“三流合一”
浙江從2015年7月起實施藥品集中采購相關改革,建立了“三流合一”的網上藥品采購交易平台。據了解,該平台是浙江省各級醫療機構唯一的藥品采購平台,構建了信息流、商流、資金流“三流合一”的整體構架,並在此基礎上完成了對藥品貨款支付方式(醫療衛生機構將藥品貨款支付給結算賬戶,由結算賬戶將藥品貨款支付給生產企業)和藥品采購訂單發送方式(將原有醫療衛生機構向配送企業發送訂單的方式,改變為向生產企業直接發送訂單)的兩項變更。
浙江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2月23日,浙江省藥械采購新平台在線支付金額累計達到了501.77億元。而就在3月初,浙江省印發的《浙江省“三流合一”醫用耗材采購新平台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醫用耗材采購也將納入“三流合一”采購平台,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將分批加入,並於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上線。
上海:陽光采購+GPO
上海市2016年2月發布的《上海市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顯示,上海實行一個平台、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采購、循序漸進、動態調整。對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占比排序累計不低於80%)、多家企業生產的基本藥物和非專利藥品,實施帶量采購。
作為全國第一個GPO落地城市,上海鼓勵醫院以隸屬關係、區域合作、醫聯體等形式開展醫院集團采購(GPO),發揮批量采購優勢,實現量價掛鉤。醫院集團采購形成的成交價不得高於陽光平台中標價和掛網價,其藥品實際采購價格將作為全市集中招標采購、中標價格動態調整或醫院議價的重要參考。
此外,就在近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開始試運行第三方評價係統。
湖南:帶量采購+價格聯動
湖南集采也頗具特色。2016年6月湖南發布的《湖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顯示,湖南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製等原則,全省集中招標,各地帶量采購,實行合同管理。並在醫療大數據係統運行後,逐步實行以省為單位帶量采購。
湖南在價格聯動方麵也有較為嚴格的要求。2017年8月,湖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印發《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省際價格聯動工作方案(試行)》要求, 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公布執行的有效省際藥品中標(掛網)價最低三省的平均價與該省現有中標(掛網)價兩者之間取低值,作為該省新的掛網交易價格,每半年調整一次。
藥交所模式應全國統一或按大區劃分
在國家層麵多次鼓勵各地“積極推進跨區域集中采購”背景下,除廣東積極開展聯盟合作外,四省一市聯盟、三明聯盟、西部地區醫用耗材采購合作聯盟、京津冀耗材采購聯盟相繼湧現。
在業界看來,聯盟模式無非是希望以量換價從而爭取到更低的價格,而且一旦實現價格的共享與聯動,全國價格一盤棋的格局將加快落地。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新組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將負責製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有觀點推測,醫保局接手後,藥品招采模式將更加多樣化、碎片化,藥交所、GPO、跨區域聯盟采購、醫聯體采購等模式或將進一步加速探索。
作為非常重要的采購方式之一,近年來,以廣東、重慶為代表的第三方藥交所采購模式正在不斷完善發展並持續擴大影響力,且有意向全國推廣。
正如廣東省衛計委副主任、省醫改辦主任黃飛一行在2017年7月前往廣東省藥交中心調研時指出的,建立“省市共建GPO模式”,以廣州、佛山為試點探索在省平台開設“GPO專區”或“城市分中心”,創新交易形式。並利用“互聯網+”實現跨省交易,建立南中國的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台,走向全國,走向世界。
除廣東、重慶外,2016年華中藥品交易中心也正式上線。據了解,華中藥交所是華中地區首個麵向全國提供陽光化醫藥交易的B2B平台,也是湖北省政府批準的唯一兼藥品交易與金融屬性的交易中心。
值得關注的是,有觀點提出,應逐步建立全國統一或按大區劃分的第三方醫藥交易公共服務平台。據媒體報道,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屈謙在今年兩會期間指出,目前,藥品采購上麵臨了一些問題。如行政地域化較突出,造成全國市場分割,難以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的市場秩序;地方保護、市場壁壘等多種因素的存在;企業麵對各省的招標組織,應對不同的招標政策,營銷成本畸高,惡性競爭嚴重;各地重複建設招標平台造成資源浪費。
因此,各省的藥品招采平台已無法滿足跨區域聯合采購等國家戰略需要,逐步建立全國統一或按大區劃分的第三方醫藥交易公共服務平台時機已經成熟。建立全國性藥品交易平台,屈謙認為主要有幾大作用:全國統一平台交易,可以增大價格談判砝碼,尤其是外資藥品價格談判的主動權,有助於發現市場價格,逐步從國內的價格發現中心升級為全球藥品定價中心。而且,通過互聯網技術可以顯著降低藥品生產企業的運營成本,避免一個企業應對30個省級采購中心、幾百個地市級談判機構,減輕醫藥企業製度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