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亞洲經濟》8日報道,明年2月起,韓國將試行保證臨終病人可以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的《安樂死(Well-dying)法》,但民眾對這一法案知之甚少,引發韓國醫療界的憂慮。
韓國健康保險政策研究院8日發布報告,今年3月20日-4月4日期間對1000名(250名醫療工作人員、250名病人及家屬、500名普通人)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84.4%的普通人稱不知道韓國將從明年2月起將試行《安樂死法》,甚至有66.4%的醫療人員也對該法即將在韓試行一無所知。
據報道,《安樂死法》中規定,在為臨終患者執行安樂死時,必需材料有《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和《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等,但大部分應答者稱從未聽說過這些材料。
《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是指在患者健康時提前填寫後,通過政府指定的登錄機構事先進行登錄,在醫生下達臨終通知時,可以有權拒絕無意義的治療。
維持生命醫療主要有人工呼吸機、心肺複蘇術、血液透析和抗癌藥物治療四種,醫療界部分人士指出,對基本無恢複可能的臨終患者進行維持生命醫療無異於加重患者痛苦,且無實際意義。
如果在未寫《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而重症入院的情況下,患者可以向主治醫生要求填寫《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該計劃書由醫生向患者進行說明,征得患者同意後填寫,擁有同《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一樣的法律效力。
民眾對於安樂死的認知十分低下,難免在患者及家人與醫療工作人員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和摩擦。
2009年,韓國正式為一名處於植物人狀態的患者摘除呼吸機,實施韓國首例“尊嚴死”。在韓國,相對“安樂死”而言,“尊嚴死”一詞使用更為普遍,其含義也略有不同。它僅指放棄給患者治療、任由患者自然死亡的“消極的安樂死”,而不包括注射藥物幫助患者死亡的“積極的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