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民政部舉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主題新聞發布會。民政部副部長宮蒲光、社會救助司司長王治坤,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宋其超,解讀了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的民政部、財政部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製度全麵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精神,介紹了民政部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相關安排。
醫療救助,是《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明確的“8+1”社會救助製度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醫療保障體係的重要內容,對於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發揮著重要基礎性作用。為破解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保障難題,2012年民政部會同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部門,部署在273個市縣開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
據統計,2014年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1.02億人次,支出資金254億元,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救助、住院救助水平分別達到80元、144元、1723元,重點救助對象年救助限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普遍達到60%。
四種醫療救助之外,新增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宮蒲光表示,理解《意見》的重要意義,要從兩個方麵進行解讀。首先,《意見》是健全我國社會救助體係的一個重大舉措。去年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已經明確,就是8項救助製度,加上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形成“8+1”製度體係。這個體係中,醫療救助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宮蒲光指出,這次《意見》進一步完善了我們現行的醫療救助製度,同時全麵開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這樣一個新製度。所以,它對實踐中探索的成功經驗進行了深化、固化,是醫療救助製度重要頂層設計,填補了我國社會救助製度體係的一個缺項和短板。
宮蒲光認為,從第二個方麵看,它是醫療保障體係建設的重要一環。從2009年我國全麵深化醫改以來,逐步建立起了“四險+一助”的醫療保障體係。“四險”,是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大病保險;“一助”,就是醫療救助。醫療救助也是具有豐富內容的,說是加“一助”,實際上是“五助”:門診救助、住院救助、參保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及這次出台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宮蒲光表示,也要看到,現在的醫療保障體係雖然已經實現了城鄉全覆蓋,但是水平還不高,新農保和城市居民醫保籌資水平現在也就是人均400元,報銷比例也就是70%左右。在常見病中,起的保障作用很明顯;但是,罹患了重特大疾病,不要說困難群眾,就是普通群眾,也會很難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所以往往會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現象,甚至出現衝擊社會道德、心理底線的一些現象,近幾年有鋸腿的、有跳樓自殺的。
宮蒲光強調,上述情況說明,保障重特大疾病還是很重要的,現在迫切需要在製度安排上來解決麵臨的現實問題。《意見》的出台是根據深化醫改的基本精神,著眼於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係,明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有助於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之間的製度配合,形成醫療保障體係的製度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