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慢性乙肝防治指南》(簡稱《指南》)在對慢性乙肝(CHB)抗病毒治療的建議中,首次納入了優化治療理念,並建議對耐藥患者應及時聯合治療,且應棄用序貫治療。隨後出台的《核苷類藥物聯合治療專家建議》(簡稱《建議》)進一步細化了聯合治療建議,為優化核苷類藥物(NA)治療CHB提供了具有高度操作性的權威參考。在近期的2011阿德福韋酯(賀維力,ADV)智囊團高峰論壇上,全國多位專家通過對1例NA治療24周應答不佳和1例聚乙二醇幹擾素(PEG IFN)治療應答不佳的CHB病例的精彩討論,對以ADV為核心的聯合方案在CHB臨床實踐中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圖)。現整理病例如下,以饗讀者。
病例一 24周應答不佳:早聯合、不序貫
病史概要
患者為56歲男性,因乏力、納差就診。3年前發現乙肝表麵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和乙肝核心抗體(HBcAb)陽性,當時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正常,未治療。本次就診查HBV DNA為5.6×107 copies/ml,查ALT為308 U/L,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為112 U/L。超聲檢查提示肝內回聲增粗增強,肝穿活檢病理提示為G3S2。
患者初始治療選用了拉米夫定(賀普丁,LVD)100 mg/d,治療24周複查HBV DNA為8.2×105 copies/ml,ALT為107 U/L。
此時如何處理,是等待還是積極幹預?
《建議》認為,應答不佳是指經過一定時間的抗病毒治療[LVD、替比夫定(LdT)和恩替卡韋(ETV)治療24周,ADV治療48周]後,患者HBV DNA下降超過2 log10 copies/ml,但仍高於國產試劑檢測下限(1000 copies/ml)。因此,該患者屬於應答不佳。
多項研究顯示,24周是應答不佳幹預的關鍵時機。早期應答不佳患者的遠期病毒學應答率低,耐藥率高。此時若不調整治療,則可能延誤病情甚至出現耐藥。因此,對該患者應及時調整方案,而不是等待至病毒學反跳或生化學異常時才給予挽救治療。
應如何調整治療方案?是序貫ETV等強效藥物,還是加用另一種NA聯合治療?
日本一項研究顯示,LVD應答不佳患者即使無耐藥發生,換用ETV後的病毒學應答率亦較低(50%),耐藥率較高(17%)並產生多重耐藥。而LVD加用ADV聯合治療可獲得滿意療效。2011年亞太肝病研究學會(APASL)年會發布的一項研究顯示,LVD 與ADV優化聯合治療48周時,82.9%的患者達到持續病毒學應答,ALT複常率為86.1%,HBeAg血清轉換率為16.6%。《指南》基於大量的循證醫學證據也指出, NA治療早期病毒學應答情況可預測其長期療效和耐藥發生率,並強調治療早期病毒學應答的重要性,提倡根據HBV DNA檢測結果給予優化治療。總之,對24周應答不佳者,序貫治療因療效欠佳且有多重耐藥風險應予棄用;LVD聯合ADV可獲得較好療效並預防耐藥,不失為較好選擇。
遺憾的是,該例患者當時換用了ETV(0.5 mg/d)治療。治療至72周時複查ALT正常,複查HBV DNA水平為1.1×104 copies/ml。
此時如何調整治療?
可供選擇的策略包括ETV加量至1 mg、ETV聯合ADV、ADV聯合LVD、換用PEG IFN治療。
在作出下一步治療決策時,應綜合考慮療效、安全性、循證證據和費用等多種因素。
該患者年齡較大,感染時間較長,換用ETV治療24周後HBV DNA僅下降了1個對數級,提示可能存在預存耐藥,或LVD治療24周時可能已有耐藥。大量研究顯示,對耐藥患者采用加藥聯合治療的療效優於換藥治療。一項針對82例LVD難治性患者(24周時HBV DNA大於105 copies/ml或出現耐藥)的研究顯示,對於LVD治療24周應答不佳患者,序貫ETV治療即使劑量增至1 mg療效仍欠佳,累計治療148周時,HBV DNA水平低於檢測下限的比例僅為55%,3年累計耐藥率高達35.9%。中國頭對頭研究結果與之一致,其結果顯示,對LVD耐藥患者采用LVD與ADV聯合治療,其病毒學和血清學應答、發生病毒學突破及耐藥等均顯著優於序貫ETV(1 mg)或其他序貫方案。在安全性方麵,以LVD聯合ADV的循證證據最充分,研究顯示其安全性良好,無肌酐增高患者。且LVD與ADV聯合方案的日治療費用低於序貫ETV 1 mg和ETV聯合ADV治療。《指南》基於大量循證醫學證據明確推薦,對LVD耐藥患者,一旦檢出基因型耐藥或HBV DNA開始升高時就加用ADV聯合治療,抑製病毒更快、耐藥發生更少、臨床結局較好。
至於換用PEG IFN治療,因該患者為老年男性,非幹擾素的最佳治療人群,可能療效欠佳,因此不宜選用。
將患者的治療方案調整為LVD聯合ADV(10 mg/d)後,120周時複查HBV DNA為 100 copies/ml,ALT正常,HBeAg轉陰,並出現乙肝e抗體。
治療體會
對應答不佳的CHB患者應積極主動幹預,在臨床上,可根據24周的HBV DNA水平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對應答不佳患者應盡早聯合治療,避免序貫。序貫治療後療效欠佳的患者仍可采用聯合治療方案。ADV與其他NA無交叉耐藥,是聯合治療的核心用藥。目前,LVD 與ADV聯合方案的循證證據最充分,可提高療效、減少耐藥且安全性良好,是應答不佳患者的良好選擇。
病例二 幹擾素治療應答不佳:聯合ADV
病史概要
患者為29歲男性,因乏力3個月、加重7天就診。既往體檢發現HBsAg、HBeAg、HBcAb陽性,當時肝功能正常,未行治療。本次就診時查HBV DNA 為4.3×107 copies/ml,ALT為190 U/L,肝穿病理為G3S2。肝髒超聲檢查未見異常。接受PEG IFNα-2a(每周180 μg)治療,48周後查HBV DNA為1.3×105 copies/ml,ALT複常,HBsAg、HBeAg滴度下降,但HBeAg未消失。
此時如何處理?
可供選擇的方案包括繼續原治療、換用NA、聯合NA,及停藥。延續原治療進一步提高療效的可能性低且費用昂貴;完全停藥顯然也不合適,因無法保證後續療效,且患者最終達幹擾素治療停藥標準的可能性不大;而換用NA單藥治療因療效欠佳且現有循證證據較少,也非良好選擇。
NA與幹擾素聯合治療從機製看有較強互補性,幹擾素可發揮免疫調節作用,增強機體對病毒的應答,NA則可直接強效抑製病毒複製,二者聯用有助於提高療效。《慢性肝炎聯合抗病毒治療專家共識》建議,對幹擾素單藥治療無應答或應答不佳患者,可考慮聯合除LdT外的其他NA治療。
在幾類NA中,目前僅幹擾素與ADV聯合方案有充分的循證證據顯示其療效確切且安全性良好。研究顯示,PEG IFN聯合ADV治療48周,患者閉合環狀DNA(cccDNA)水平下降99%,HBsAg滴度下降72%。另有研究顯示,該聯合方案治療48周的HBsAg消失率和轉換率分別達22%和17%。近期北京佑安醫院的研究顯示,PEG IFN與AVD聯合治療96周,HBsAg血清轉換率為28%;另有研究顯示,該聯合方案較幹擾素單藥治療可提高HBsAg陰轉和血清學轉換率。《幹擾素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專家建議》(2010版)也明確指出,PEG IFN聯合ADV治療可降低肝細胞內cccDNA水平,提高HBsAg消失率和HBeAg血清學轉換率,可能的機製為,ADV起效較慢,其降低HBV DNA的速度與PEG IFN 激發的體內免疫程度相匹配,故療效疊加。在安全性方麵,PEG IFN聯合ADV治療方案的各種不良反應發生率與幹擾素單藥治療類似,未見肌酐升高報道。至於其他NA與PEG IFN聯合治療,或因臨床研究未提示可提高療效,或缺乏循證證據,或可能增加不良反應,故並不推薦。
該患者采用PEG IFN聯合ADV(10 mg/d)治療後36周時,檢測HBV DNA低於1000 copies/ml,HBeAg滴度降低,為0.633 S/CO。
此時是否可以停藥?
患者HBV DNA已陰轉且HBeAg消失,幹擾素療程達84周,但未達到《指南》推薦的停藥標準,不可能同時停用所有治療。先停用ADV因循證證據不足且ADV療程尚短,並不推薦。有研究顯示,ADV治療可耗竭細胞內的cccDNA,並降低HBsAg滴度,且臨床研究顯示,PEG IFN聯合ADV治療48周後停用PEG IFN,繼續ADV維持治療96周,療效可穩定遞增,HBeAg消失率、HBeAg轉換率、ALT複常率和組織學改善率均逐步增高。故先停用PEG IFN,繼續ADV維持治療為宜。
治療體會
PEG IFN治療48周後應答不理想患者麵臨多種選擇,其中,PEG IFN加用ADV可有效降低cccDNA,明顯增加HBsAg轉換率,療效肯定,值得推薦。PEG IFN聯合ADV治療獲得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