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家談判藥品臨床使用、滿足患者用藥需求,陝西省醫療保障局、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明確國家談判藥品暫不納入陝西省醫療機構藥占比考核。
根據通知,陝西省人社部門要在強化醫保基金預算的基礎上,確保定點醫療機構臨床使用國家談判藥品不占醫院總額預算額度和定額標準,同時綜合考慮國家談判藥品的適應症與使用政策等,保障工傷醫療合理用藥需求。衛生健康部門要對國家談判藥品實行單獨核算,暫不納入全省醫療機構藥占比考核。陝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及時將國家談判藥品按醫保支付標準在省藥品采購平台進行網上公示。各公立醫療機構要按平台公示價進行網上采購、零差率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相關藥品企業進行再次談判。
陝西省各地要積極探索多種形式加強對國家談判藥品的管理,促進國家談判藥品的合理使用。對規定需“事前審查後方可使用”或其他需要嚴格管理的藥品,要建立統一的事前審查規定。對用量大、費用高的藥品要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智能監控係統進行重點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