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A雜誌12月15日刊登的一項多中心隨機對照試驗顯示,對發生腦死亡的潛在肺移植供者采取肺保護策略可以增加合格的肺髒供體數。
在腦死亡至可移植性評估這段時間內,許多潛在的肺髒供體發生功能障礙,這可能與腦死亡後所使用的通氣策略有關。
2004年9月至2009年5月間,意大利都靈大學San Giovanni Battista Molinette醫院的Luciana Mascia博士及其同事在歐洲12家醫院的重症監護病房(ICU)中開展了一項多中心隨機對照試驗,受試者為ICU中尚有心跳的患者(有可能成為肺移植供者),將他們隨機分入常規通氣策略組(潮氣量為10~12 mL/kg,呼氣末正壓通氣[PEEP]為3~5 cm H2O,通過撤除呼吸機來進行呼吸暫停試驗,行開放式氣道內吸引)或保護性通氣策略組(潮氣量為6~8 mL/kg,PEEP為8~10 cm H2O,通過采用持續氣道正壓通氣來進行呼吸暫停試驗,行密閉式氣道內吸引)。主要檢測指標是符合捐贈標準的肺移植供者數、肺髒供體數和肺移植受者的6個月生存率。
結果,因為研究經費告罄,入選118例患者後試驗終止(常規通氣策略組和保護性通氣策略組各59例)。經過6小時的觀察期後,常規通氣策略組符合肺移植供者標準的患者數為32例(54%),保護性通氣策略組的這一數字為56例(95%)(差異為41%,95%可信區間[CI]為26.5%~54.8%;P<0.001)。常規通氣策略組捐獻了肺髒的患者數為16例(27%),而保護性通氣策略組的這一數字為32例(54%)(差異為27%,95% CI為10.0%~44.5%;P=0.004)。在分別接受常規通氣策略組與保護性通氣策略組患者供肺的兩種受者中,6個月生存率沒有統計學差異(11/16 [69%] vs. 24/32 [75%],差異為6%,[95% CI,-22%~32%])。
原文參見JAMA. 2010 Dec 15;304(23):2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