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9月11日電(記者央秀達珍)記者日前從青海省衛生計生委獲悉,根據《青海省母嬰安全行動計劃(2018—2020年)》,青海省計劃通過開展母嬰安全行動,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
據介紹,母嬰安全行動範圍為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點是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婦幼保健院和婦產醫院。計劃要求,廣泛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普及孕育健康知識,提升群眾健康素養,使每個孕產婦成為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積極參與配合醫療保健活動,提升自我保健和風險防範意識。
計劃明確提出,綜合評估婦女基礎健康狀況、生育能力和年齡等因素,客觀告知妊娠幾率和風險,引導群眾正確認識高齡高危妊娠風險。對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建議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和住院分娩。對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繼續妊娠的孕產婦,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