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神經衰弱進行判斷

作者:珊珊 來源:聞康資訊網 日期:17-05-08

  1.腦器質性和軀體疾病 神經衰弱症狀常見於各種腦器質性疾病,如腦動脈硬化、顱內占位病變、顱內感染、顱腦損傷後;各種急、慢性工業中毒;以及各種慢性軀體疾病,如肺結核、潰瘍病、慢性肝炎、鼻竇炎、甲狀腺及腎上腺疾病等。如果神經衰弱症狀發生於上述疾病之後,則應診斷為上述相應的腦或軀體疾病。

  2.重性精神病 神經衰弱症狀可見於精神分裂症和抑鬱症等重性精神病的早期、病程中和緩解期。這類患者早期可有神經衰弱症狀,往往不主動關心自己的健康,不積極要求治療,並有相應的精神病性症狀存在,可資鑒別。

  3.其他神經症性障礙 神經衰弱症狀也常見於焦慮障礙、惡劣心境、軀體化障礙、疑病症等。如果患者有這類疾病的典型症狀,按等級製診斷原則,不再診斷為神經衰弱,而診斷為各種相應的疾病。

  這裏需特別提到適應不良問題,尤其是大學生遠離家鄉、親人,學習方法與中學不同,生活環境也不一樣。特別在寄宿製學生中,對集體生活感到很不習慣,發生類似神經衰弱症狀群,其實都是適應不良。以往對適應不良認識不足,頗多被診斷為神經衰弱。有些患者到處求醫、服藥,但效果不佳,而經心理治療,短程心理分析,療效顯著。

  4.疲勞反應 正常人在腦力或體力過度勞累之後,常會產生疲勞反應,出現頭痛、頭昏、嗜睡、精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失眠、或煩躁、易怒等症狀。但這些症狀曆時短暫,引起疲勞的因素消除後,經過充分休息,即可迅速恢複常態;一般並不引起患者過分煩惱或不愉快的情感體驗。如果工作負擔已減輕,適當休息之後,上述症狀仍持續存在,或時輕時重,遷延不愈,達3個月以上者,則應診斷為神經衰弱。在流行學調查時,除要求符合症狀學標準和嚴重程度標準外,病程必須持續達3個月以上,對排除其他疾病是非常重要的。

  5.慢性疲勞綜合征 慢性疲勞綜合征 (chronic fatigue syndrome)這是美國疾病控製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CDC)建議使用於一類病因未明,以慢性疲勞為特征的綜合病征的名稱。

  根據上麵的五個判斷標準,我們可以知道,實際上在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都會遇到甚至自己患上神經衰弱的症狀,不過大部分的程度比較輕微,所以我們並沒有在意,隻要對自己的生活進行適當的調節,那麼很快就可以恢複了。

關鍵字:神經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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