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其實,順產不是你想順就能順的,剖腹產也不是你想剖就可以剖的喲。特別是產婦經過係統的全身檢查以後,有一些情況是不能順產的,否則可能有生命危險。那麼哪些人適合剖腹產呢?一起來看看。
哪些女性適合剖腹產?
1、骨盆過窄:
產婦如果有骨盆結構上的異常,比如小兒麻痹患者、有骨盆骨折病史、身材過於嬌小或侏儒症患者,由於骨盆出口異常無法讓胎兒順利通過,故應該采取剖宮產。
2、胎兒過大:
巨大兒的定義為胎兒體重等於或超過4千克,產前檢查時,如果產科醫師評估胎兒體重可能大於4千克,能以自然生產方式娩出的機會很小時,也可以安排剖宮產,以避免發生難產。
3、胎位異常:
橫產位、臀產位、斜位。胎頭和骨盆腔不是相對的,也就是說產婦本身的骨盆腔無異常也不狹窄的,但因為胎兒的頭太大,不能順利的通過產道的,也都適用於剖腹產。
4、胎兒窘迫:
胎兒窘迫可以發生在妊娠的各個時期,特別是後期及陣痛之後。胎兒窘迫的原因很多,例如臍帶繞頸、胎盤功能不良、吸入胎便,或是產婦本身有高血壓、糖尿病、子癇前症等並發症。
5、前胎剖宮生產:
子宮有疤痕的女性,可能是因為之前已經生過一胎了,應該選擇剖腹產。一般來說,一次的前胎剖宮產後,的確會增加近1%的子宮破裂機會。
若是直式的子宮剖開方式,則子宮破裂的機會則會增加4倍左右,因此,多數婦產科醫師及產婦會在前胎剖宮產的前提下,在進入產程之前安排好手術時間。
6、多胞胎的:
如果產婦懷的是雙胞胎的,在各項檢查中都正常,並且胎兒的胎位都是正常的,就可以嚐試一下順產。如果是三胞胎或更多胎的孕婦,應該先考慮剖宮產。
7、產程遲滯:
如果有明顯的產程遲滯情況發生,卻仍然勉強選擇經陰道分娩,可能會對胎兒或母體造成傷害,因而必須實施剖宮產手術。
遇到這種情況的產婦最辛苦,因為陣痛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才不得已改為剖宮產,等於是產前陣痛和術後痛都必須經曆,共痛了兩次。
8、胎盤因素:
胎盤的位置及變化與生產方式也有關係,比如胎盤位置太低,擋住了子宮頸的開口,前置胎盤或是胎盤過早與子宮壁剝離而造成大出血或胎兒窘迫等,都是剖宮產的可能原因。
9、母體不適合陰道生產:
如果母體本身有重大疾病,比如子癇前症或嚴重的內科疾病(心髒病等),經醫師評估無法進行陰道生產者,也需要選擇剖宮產。
上帝造人時就已經決定了我們的順產經曆,所以給我們的自身條件也絕對能完成順產,對於正常的寶寶和媽媽來說,是都能完成順產的。
而剖宮產隻是一種補救措施,但是有些媽媽把剖宮產當做首選這是不對的。
其實大家都知道,順產很痛苦,尤其是那一陣陣宮縮。
但是,宮縮是為了為小寶寶的出生打開通道,也就是說每一次宮縮就離小寶寶又近了一步,更何況宮縮有幫助我們的子宮恢複的重大作用。
在懷小寶寶時,子宮被撐的很大,但是正常情況下子宮承受不了這麼大的壓力,這就需要產後的恢複,其實產前的宮縮就為以後的恢複做了很好的預習。
這就是為什麼順產的媽媽可以在產後休息幾個小時就可以自行活動的原因,而且順產的宮縮能很有效的減少產後大出血的發生。
總之,一句話,孕媽媽們生產方式,可不是說你想剖就可以剖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