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在《通知》中介紹,此次藥品目錄調整由來自全國各省(區、市)的近4千名臨床醫生、藥師以及醫保管理專家通過多輪評審產生。
據悉,這也是我國醫保藥品目錄自2009年以來,時隔8年的首次調整。
2017年版藥品目錄由凡例、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四部分組成。凡例是對藥品目錄的編排格式、名稱劑型規範、限定支付範圍等內容的解釋和說明,西藥部分包括了化學藥和生物製品,中成藥部分包括了中成藥和民族藥,中藥飲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規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飲片。
西藥和中成藥部分共收載藥品2535個,較2009年版目錄增加了339個,增幅約15.4%。其中西藥部分1297個,中成藥部分1238個(含民族藥88個)。中藥飲片部分未作調整,仍沿用2009年版藥品目錄的規定。此外,經過專家評審同步確定了45個擬談判藥品,均為臨床價值較高但價格相對較貴的專利、獨家藥品。
在規範各省藥品目錄調整方麵,人社部要求各省(區、市)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對《藥品目錄》甲類藥品不得進行調整,並應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進行乙類藥品調整。
2017年版藥品目錄完全由專家評審確定,體現了“補缺、選優、支持創新、鼓勵競爭”的政策思路,對工傷保險用藥、兒童藥、創新藥、重大疾病治療用藥和民族藥予以重點考慮和支持。專家一致認為,2017年版藥品目錄明顯擴大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保障範圍、提高了用藥保障水平,是黨和政府不斷提高群眾醫療保障待遇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減輕廣大參保人員目錄外藥品費用負擔,有利於支持臨床用藥技術進步,也有利於促進我國醫藥產業創新發展。下一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指導各省(區、市)做好藥品目錄的貫徹落實工作,盡早惠及廣大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