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醫院發生這樣一幕:一位病患家屬對給予他家人積極實施搶救的醫生大打出手,造成當事醫生顏麵部受傷、出血,聽力、視力下降。《全科醫學周刊》評報團一位醫生對此事件發表了自己的思考。
為什麼我國頻繁出現傷醫事件?
第一,國人普遍缺少感恩教育,素質有待提高。醫生作為患者或患者家屬生活中沒有具體關係的個體,竭盡全力的對患者積極實施救助。而患者或患者家屬對於給予幫助的人不但沒有感激之情,反過來由於結果的不如人意,責怪提供幫助的人,甚至報複性大打出手,對醫生造成嚴重傷害。
第二,對於無理的傷醫事件,當事人需要付出的代價太低。前幾年,傷醫後,最多是賠禮道歉,沒有讓打人者承擔無理傷人的嚴重後果。事實上,我們每一個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買單。
第三,由於對醫學的局限性不了解,使得患者對醫學的期望過高。認為有病隻要到醫院就可以治療,就是可以治愈的。
第四,醫患溝通欠缺。作為醫務人員,由於工作繁重,與患者溝通少,患者不理解我們的艱難。日常門診量巨大,使得醫生沒有時間與患者進行充分溝通。而醫務人員日常診療過程中的見怪不怪的行為與言行容易刺激患者及家屬。
怎樣減少此類事件發生?
第一,加強國民素質教育,借助媒體力量曝光不良行為和現象,宣傳良好的社會風氣。
第二,本著醫療行業是一種特殊行業的原則製訂相關法律,讓醫務人員能夠有法可依地保護自身權利,讓不良行為人為自己的無理行為後果買單。規範醫療賠償責任,隻有在構成醫療事故的前提下才需要進行賠償。
第三,我們應通過多渠道、多方式進行患者教育,讓更多人明白醫學的作用是有限的:對於多數疾病還未有很好的認知;有些疾病雖能夠認知,卻治愈不了;同一種疾病在不同個體表現不同,不同種類的疾病在疾病的不同階段可能會有相似的臨床表現。當疾病發展到一定階段,並不是大力搶救就能夠把患者從死亡線上拉回來的。
第四,醫務人員應提高自身素質、修養,時刻注意言行舉止,防止自身言行刺激患者和家屬。(北京市大興區雙高社區衛生服務站禹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