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再放大招:禁止醫生參加學術會議!

作者:杏樹林 來源:杏樹林 日期:17-01-23

        2017 年全國醫療管理工作會議 1 月 16 日在北京召開,國家衛計委副主任、國務院醫改辦主任王賀勝稱,要開展用藥和醫用高值耗材專項整治活動,對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零容忍”,對存在回扣等行為的涉案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涉案的生產流通企業,依法依規嚴懲不貸。

        比如河南省鄭州市,要在全市醫院集中整風 5 個月,查處內容則除了回扣、商業統方,還有大處方、濫檢查、科室外包、亂收費、違規加成等。

        值得注意的是,鄭州市衛計委明確提出,禁止醫院和醫生參與醫藥企業提供的參觀、考察和會議研討交流等活動。這就意味著,接下來隻要是藥企或者醫藥代表提供的資助參觀、旅遊、考察,甚至是學術研討會議,醫生都將被禁止參加。

        據鄭州市衛計委消息,為進一步治理醫療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淨化醫藥流通領域的生態環境,該委決定在全係統各醫療單位集中進行行風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已於 2017 年 1 月 18 日印發。

        整風活動為期 5 個月,提出“六個嚴禁”要求,其中治療藥品回扣為重點。

“六個嚴禁”包括:

        1、嚴禁醫務人員參與醫藥產品、器械、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各科室及醫務人員不得利用執業之便收受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的財物、回扣、提成或其他好處(如:資助參觀、旅遊、考察、會議研討交流等)。

        2、嚴禁醫院工作人員違反診療用藥原則開“大處方”、濫檢查、重複用藥等,不得在診療活動中告知患者到院外指定地點購買醫藥產品、器械、保健品等商品。

        3、嚴禁醫療衛生人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4、嚴禁違反規定外出會診手術。醫師外出會診手術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不得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開展擇期手術,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屬的錢物。

        5、嚴禁醫療機構發布虛假醫療廣告、有償轉診、科室出租承包,將醫療服務收入直接與個人收入掛鉤。

        6、嚴禁醫療機構不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自立項目收費、分解收費、重複計費、違規加成出售藥品等行為。

        與湖南省的“五不準”、上海市的“十不得”、國家版本的“九不準”等相比,鄭州市的醫療行風整治內容大同小異。最為特殊的就是,把醫藥企業讚助的學術等會議也給明確禁止了。

        “九不準”一共九條,其中之一是“不準收受回扣”。精確表述為:“嚴禁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嚴禁參加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

        另外,還有一個單獨的“不準開單提成”,也即:“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在藥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實行開單提成的做法,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

        而鄭州市衛計委的第一個嚴禁中,禁止了回扣、提成,也禁止醫生收受其他好處。這些被列舉出來的好處包括:資助參觀、旅遊、考察、會議研討交流等。學術會議作為會議研討交流的一種,自然也應算在禁止之列。

        一直以來,對醫藥企業讚助的學術會議,是存在一定爭議的。比如,鍾南山院士就表示,“藥企資助學術會議是天經地義的。就拿奪得遊泳世錦賽 3 枚金牌的孫楊來說,他隻有參加高水平的國際比賽,與強有力的對手競爭才能出好成績。同樣,中國醫學水平的提高也是需要交流的,不可能閉關自守。”

        不過,實踐當中,過去也曾有醫藥企業因向醫生支付講課費而被處罰的案例。在經曆了 2013 年的葛蘭素史克事件後,部分跨國醫藥企業更是直接叫停了向醫生支付講課費,以絕後患。

        2016 年底的央視曝光藥品回扣事件,餘波未消;如今,在“封殺”醫藥代表後再升級,變成了不準醫生參加藥械企業提供的學術研討會了,也即“封殺”企業邀請參加學術會議!

關鍵字:醫生,學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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